东莞出政策加强社区卫生服务能力 严查不合理处方

万象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4-02-28 08:32:49

  东莞出台政策加强社区卫生服务能力 社保部门将对医疗服务行为和费用实行实时监控

  昨日,记者获悉,东莞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专业技术人员编制比例不得低于编制总数的95%,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不得低于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80%,并改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人员福利待遇。

  另外,东莞将组织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计划到2015年,95%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85%的社区卫生服务站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

  将加大医务人员绩效工资激励力度

  《意见》强调要加强编制管理,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在岗在职人员不得占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编制,不具备卫生类执业(从业)资格人员不得进入卫生专业技术岗位。

  据悉,东莞将深化社区卫生服务人员编制、人事和分配改革。“专业技术人员编制比例不得低于编制总数的95%,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不得低于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80%。”《意见》指出,要更加合理设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科医师和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完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入编实施办法,实行公开招聘,竞聘上岗。

  同时,将建立完善与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相符的薪酬制度,将进一步规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务人员工资待遇,鼓励有条件的镇街实行编内外人员待遇相当,增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人员的归属感和积极性。

  另外,将明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人员薪酬来源途径,通过调整财政投入和社保包干经费结余,改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人员福利待遇。加大绩效工资激励力度,适当提高奖励性绩效工资比重,调动骨干技术人员工作积极性;通过“以奖代补”或财政专项安排等方式鼓励社区卫生服务人员更好服务市民。

  将进一步健全双向转诊机制

  记者从《意见》中了解到,东莞将健全双向转诊机制,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交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完成,进一步完善分级医疗、社区首诊、双向转诊,建立双向的医疗技术标准程序,形成小病到社区,大病到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就医格局。

  根据各镇街人口年龄结构、疾病发生率等因素制定年轻化镇街、老龄化镇街及全市社区平均转诊率标准,制定差异化转诊率标准,合理控制社区参保人上转,规范社区转诊管理。

  另外,从转诊人次、转诊平均费用、转诊总费用等关键指标上加强控制和管理,研究完善门诊及住院首诊、逐级转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参与定点医院门诊患者转诊管理等相配套的社保政策。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不配大型检查设备

  《意见》要求,要明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镇街医院、专科医院业务分工,明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社区卫生服务站责任分工,加大标准化建设投入,确保业务用房、科室设置及医疗设备配置达到国家标准,但不能盲目开展检查项目,不配置大型检查设备如CT、MR等。

  据悉,东莞将组织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开展中医药常见病多发病基本医疗和预防保健服务;到2015年,95%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85%的社区卫生服务站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

  要实现药品使用全过程可追溯

  《意见》强调,东莞要巩固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已有成果,根据区域卫生规划、辖区卫生资源状况和使用实际效果,合理调整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布局,进一步完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同时,引导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务人员规范使用基本药物,“坚持基本医疗原则,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杜绝滥检查、大处方现象。”

  《意见》提出,将依法查处不合格药物生产企业,规范流通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药品行为。加强基本药物从生产到批发环节的电子监管,从规划推广到药品零售和使用环节,实现全过程可追溯。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定期公开医疗服务信息、财务收支状况、医疗服务价格、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政府专项资金使用和绩效考核等情况,主动接受监督。社保部门将对医疗服务行为和费用实行实时监控,将严厉查处不合理处方、人情处方、分解处方、重复处方等骗保行为。

点击进入莞讯网首页>>

品牌介绍 | 广告服务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RSS订阅 | DMOZ目录
本站部分资料来源于互联网转载和网友发布,如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我站客服,我们将尽快处理,谢谢合作!
Copyright © www.guannews.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莞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