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涉黑涉恶犯罪线索最高奖20万元
近日,东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草拟的《东莞市举报涉黑涉恶线索奖励办法(草案)》在东莞政法网(http://dgzf.dg.gov.cn)公布,面向全市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截至6月8日。办法称,对于提供涉黑涉恶犯罪线索,涉及的案件被依法定性为犯罪集团或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最高将予以20万元奖励。
办法对提供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分为几种情况予以奖励。涉及一起以上三起(不含)以下案件,举报起间接作用的奖励5000元,起直接作用的奖励1万元;涉及三起(含)以上案件的犯罪团伙,举报起间接作用的奖励1万元,起直接作用的奖励人民币5万元;涉及的案件被依法定性为犯罪集团或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举报起间接作用的奖励人民币5万元,起直接作用的奖励10万元以上,最高不超过20万元。
办法规定,举报奖励实行按案施奖、物质奖励原则。举报奖励实行首报奖励和次报补充有效线索奖励原则,对于多人举报同一线索的,原则上只奖励第一举报人,对于补充举报新的有效线索的,视具体情况予以奖励。举报奖励实行最高奖励原则,同一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同时符合本办法中多条奖励标准的,只按其中数额最高的进行奖励。(记者/郭文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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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方式
1、致电:0769-22839055
2、邮寄:东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东莞市鸿福路99号行政办事中心,邮编:523000(信封上请注明东莞市举报涉黑涉恶线索奖励办法草案征求意见)。(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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