莞讯网:《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明确,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要强化大数据研究、规划和应用,统筹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加强企业情况综合,大型骨干企业培育等四个方面的职责。
据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介绍,在加强大数据建设方面,专门成立了大数据管理局,内设电子政务处(信息安全协调处)、数据资源处、标准与应用处,主要职责是:研究拟定并组织实施大数据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研究制定大数据收集、管理和开发应用的标准规范和法律法规;协调、组织实施国家和地方数据技术标准;协调经济社会数据资源的组织管理;推进经济社会各领域大数据研究、开发和应用;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在电子政务方面,组织编制电子政务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组织协调省级重大电子政务项目建设,组织协调网上办事大厅等电子政务一站式服务建设;负责统筹政务信息网络系统、政务数据中心的建设、管理。
在企业情况综合方面,牵头负责全省企业数据信息采集、统计、分析、报告等企业情况综合工作,及时向省委、省政府报告全省企业总体情况和指标情况,并定期向社会发布企业情况数据信息。
在大型骨干企业培育方面,牵头负责全省培育大型骨干企业工作,规划产业发展布局,制定培育目标任务,落实扶持政策措施,为我省企业做大做强提供优质服务。
将一部分工作交由有条件的社会组织和行业协会承担,是这次调整的一大亮点。文件提出,将原来设置于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的商贸流通管理、经济协作职责划入省商务厅;将节能减排综合协调职责划入省发展改革委,但是全社会节能工作仍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将酒类流通管理职责划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生猪定点屠宰管理职责划入省农业厅。同时,取消了15项具有行政审批性质的职责,向社会组织转移12项职责,向地级以上市政府下放1项职责。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表示,在职责调整中弱化了行业管理概念,新“三定”的主要职责和处室职责均没有行业管理的表述,主要是因为行业管理带有明显的计划经济管控色彩,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政府对工业的管理主要为规划、指导、协调和服务职责,特别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不应该再沿用计划经济的行业管理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