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成员单位宣讲会举行
昨日,东莞市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成员单位宣讲会举行,会议向各社保监督委员会成员通报了近年来东莞查处的典型骗保案例,并对社会保险政策法律、法规进行了详细的讲解。
据介绍,严厉打击社保基金违法违规行为,被列入2018年我省社保基金监督工作重点。在我市构建的人大监督、行政监督和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社保基金监督体系中,社会监督主要是指参保人员、参保单位、社会组织、新闻媒体、专业人员均可以对被监督对象(即社会保险相关部门、经办部门、征收机构、相关服务机构、用人单位、参保人员)是否存在基金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
在宣讲会上,社保专家对东莞社保中的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五险”的缴费基数、缴费比例做了详细的解读,并比较了社保与商业保险的差异,回应了在东莞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条件。即同时符合两个条件,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累计满15年,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才能在东莞领取基本养老金。
市社保局总会计师黄琳表示,我市将进一步探索社会监督的有效举措,完善社会监督机制,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希望我市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成员单位对社会保险工作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发挥落实“监督员”作用,监督各类侵害社保基金安全行为,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全市社保基金安全。(记者 周桂清)(来源:东莞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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