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设100万元扫黑除恶专项奖励资金 单笔最高奖20万元
日前,长安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会议召开,会议通过了《长安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奖励暂行办法》,设立了100万元的专项奖励资金,单笔最高奖励20万元,全面激励和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长安镇委书记何绍田表示,各部门、各社区需要在提高思想认识、线索排查移交、保持高压严打态势、深挖“保护伞”和“关系网”、深入开展宣传发动、强化督导问责机制、加强工作情况汇报等方面的工作上持续提升,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自觉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好。
长安镇委副书记李冠洲主持了会议,并对奖励办法进行解读,从举报内容、举报细则、奖励原则、奖励标准、奖励方法、申领流程、奖励保障、举报人责任等方面详细诠释了举报奖励办法。
根据办法规定,长安镇设立了100万元的专项奖励资金,以保障对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有功人员的奖励,并规定单笔最高奖励20万元,充分激励和发动全镇人民群众发现、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同时,还明确了举报人需要如实举报,可以通过电话、来信和来人三种方式进行举报。举报人的身份、住址、举报内容、奖金发放等情况将会被严格保密。对于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一经查实,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从严从重处罚。(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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