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获审议通过

生活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8-05-05 14:10:54
  《关于我市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获审议通过
 
  昨日,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梁维东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传达贯彻全省乡村振兴工作会议精神和全省农业工作暨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基金推进会精神,传达贯彻全省党内法规备案审查工作会议精神,听取2017年全市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情况汇报,审议通过《关于我市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会议强调,要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为解决东莞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的根本之策,不断深化农业农村改革,切实抓紧抓实。要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以基层党建为牵引,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文明美丽村居建设,强化乡村振兴人才支撑,推动乡村振兴开好局、起好步。要强化协同作战,注重前后衔接,抓好统筹覆盖,强化与城市品质提升的联系,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会议强调,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起来,把维护习近平总书记这个核心作为最大的政治,自觉落实到党内法规制度制定、备案、执行等具体实践中,所有法规文件都要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为根本遵循,都要同中央精神保持一致,扎实做好我市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各项工作,为推动东莞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会议强调,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是第一资源”的重要论断,以更大的力度和更实的举措,聚天下英才而用之,让更多“千里马”在东莞改革发展事业中竞相奔腾。要把握关键,紧盯我市存在的人才数量规模不足、人才结构与产业需求匹配度不高、人才政策竞争优势不够突出、人才评价激励机制不够完善等体制机制障碍,扎实推动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取得重大突破。要注重发挥市场主体的作用,激发各方在人才引进和培育上的合力。要在提供有竞争力物质激励的同时,注重做好人才综合配套服务,切实解决人才的居住、医疗、子女教育等需求。要注重打造人才干事创业的平台,建立和完善成功人才的跟踪激励机制,营造良好的人才氛围。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我市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从推进人才管理体制机制改革、优化引才育才用才机制、强化人才评价激励机制、提升平台载体聚才效应、完善人才服务保障机制等五个方面提出23条改革措施。
 
  根据《意见》,我市将把人才工作职责列入相关职能部门“三定”方案,实行人才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大力推动松山湖创建省人才发展改革试验区,设立镇(街道、园区)党委书记人才创新项目。探索聘用企业人才到事业单位的工作机制,出台人力资源服务业扶持政策。
 
  同时,加大高层次创新人才引进力度,三年引进45个创新科研团队、30个后备团队、60名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新引进青年博士、硕士,分别给予20万元和6万元生活补贴。
 
  此外,下放特色人才认定权限,将高新技术企业、市级以上重点人才(团队)项目纳入政府产业基金扶持范围。加快建设名校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引进40所以上高水平大学进驻。新设立的博士后科研工作平台最高资助100万元。三年内筹集政府投资的人才住房不少于22000套,发放人才住房货币补贴约45000人次。落实好各层次人才子女的入学安排。(来源:东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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