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潼一涉农企业遭强拆 法人怒诉手续不全 执法不公

国内   来源:法治与社会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8-05-02 17:57:05
  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内容,依法行政也是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对政府活动的要求是政治、经济及法治建设本身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要求。
 
  近日,西安市临潼区有一企业负责人向媒体反映称,当地政府在执法手续不全前提下,将自己的合法企业强行拆除,损失数百万元,至今不给任何说法。
 
  投诉人反映问题是否属实?记者赶赴当地,实地调查采访。
 
  投诉人:涉农企业遭强拆 数百万化为废墟身陷绝境
 
  在西安市临潼区新丰街办刘寨村刘行科指着一片被拆的七零八落的废墟向记者讲述整个事情的经过。
  
 
  我于2015年3月在临潼工商局注册,临潼国税局办理税务登记,5月在食药局登记,经省,市食药局审批成功,取得了营业执照和产品生产许可证之后,在西安市临潼区新丰街办刘寨村刘寨组成立了西安市临潼区骊农食品有限公司,手续齐全。公司主营农副产品加工、山野菜收集储存等项目,一期项目建设总面积为520平方米,投资 300万元,二期建设总面积为1940平方米,投资 150万元。经过两年的稳定发展,公司在行业内取得了一定的市场份额。
 
  随着市场需求量日益增大,为了满足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我们公司于2017年引进资金进行公司的二期建设,扩建厂房和车间。扩建期间,新丰镇政府土地科与城管执法局以违规建设理由下达通知,要求停工,并且阻挠建设。为此,我司及时与土地科和村委会沟通协商,在办理了相关手续,于2017年6月,缴纳了31500元罚金后,由村民代表联名签字向土地部门申请允许扩建,项目恢复建设,在建设过程中,再无相关人员阻挠并前来告知停工。整个二期项目共投资450万元用于扩建厂房、办公房及购买设备。于当年10月建成,并招收培养当地村民40余名,做好上岗准备。
 
  就在我司准备投入二期建设使用过程中,新丰镇政府和土地所于2018年1月告知我司违规建设,并下发通知要求企业自行拆除,但未告知清楚拆除范围,也没有提供搬迁场地,更没有给予相关赔偿费用。为了配合政府执法,我司按照通知自行拆除了全部生产设备及部分车间,遣散厂内全部职工。2018年3月11日,临潼区副区长邹林,土地局局长赵健文,新丰街办主任杨晓东等人带队,联合城管执法局,总计200余人,强行拆除了剩余部分,只剩独立的一期车间。
 
  企业违规用地,政府部门执法,我们没有意见也理解并支持政府工作。让我们不解的是,政府在强拆我们的厂房时候没有出具相关强拆法律文书,在我司周边,还留有诸多类似的生产厂家,他们也没有合法的用地手续并未收到拆除通知,唯我司收到拆除通知,有执法不公之嫌。
 
  未告知清楚拆除范围,导致我司将一期合法建设的厂房设备全部拆除,公司全面停工,在此期间,我司无法正常为湖南、湖北、河南、河北、山东、四川、贵州等省市近200余家经销商正常供应货物,至今,营业额损失达3000余万元,间接损失无法估算,给企业造成毁灭性打击,有执法不明之嫌。
 
  让人无法理解的是,当初我司进行二期建设过程中,已按照相关规定缴纳了罚款,也获得了恢复建设的许可,为什么又会有政府部门前来阻挠工程建设,政府出尔反尔,是不按协议办事,有欺诈之意。
 
  为了公司二期扩建,本人向银行贷款,和亲戚朋友借款,甚至将房屋售卖,所得款全部用于项目建设,如此大的损失,让我陷入了绝境,希望政府能秉公执法,还我一个公道。
 
  相关部门未能出示强拆法律文书
 
  针对刘行科反映企业被强拆,临潼区国土局一负责人表示,这是政府行为,你们应该去区政府了解情况。
 
  记者来到新丰街道,该街道土地管理科的负责人告诉记者:对这个公司实施强拆,是因为在今年的“春雷行动”中该企业是被指定要拆除的企业,强拆是区政府负责人带队,国土分局承办,区政府安排我们干,我们只是执行临潼区政府的文件。具体事情你们要到区政府找相关领导了解情况。
 
  记者最后又来到临潼区政府,想找到当时带队拆迁的邹林副区长,想了解一下当时拆迁的手续是否完善,是否合法。记者没找到邹副区长,在区政府办公室记者见到了邹林副区长的秘书。她让记者将想采访了解的问题写下来代为转交。可是,直至记者发稿时止,没接到他们任何回复。

  记者在采访过程中,走访了当地部分群众。据记者调查在骊农食品有限公司周边仍存在相当一部分企业涉嫌非法用地,如就在骊农食品有限公司对面和隔壁的企业厂房,双科钢构、仁和机械厂、小二哥食品厂、金帼门厂、养猪场等厂房等。有的甚至是非法用地多年都没有收到当地执法部门的监管与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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