莞讯网:2月25日,广东省财政厅下达11.2亿元省级补助资金,用于基本农田保护经济补偿。目前,补助资金己下达各地级以上城市和顺德区(不含深圳市)。
2012年,广东率先建立并实施基本农田保护经济补偿制度,对承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国有农场等集体土地所有权单位和国有农用地使用权单位给予补贴。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基本农田后续管护、农村土地整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参加农村养老保险和农村合作医疗等支出。
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负责人介绍,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补偿机制有效推进了广东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反哺农村,通过财政补贴,直接增加耕地保护和基本农田保护重点地区农民的经济收入,将有效提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单位保护耕地的积极性,促进土地资源利用与保护良性循环机制的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