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商标侵权,这家公司被索赔3305万

企业   来源:株洲新闻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7-12-28 10:58:05
  近年来企业的商标意识越来越强。商标起着对外展示和宣传的目的,企业也越来越愿意投入成本对商标进行宣传。商标主要用于区分市场上不同的服务和商品,当消费者心中将商标和某个品牌或是产品建立某种特定的联系,如果其他的商家也采用同样或近似达到足以误导消费者的商标,就会对最初使用该商标并投入成本的商家的利益有所伤害,因此,选择申请注册商标是一种很好的保护方式。但注册后是否就能够一劳永逸?怕也不尽然。

  晨光乳业起诉温氏集团“供港”商标侵权案近来是愈演愈烈,不仅是两家公司之间的纷争,更是知识产权界讨论甚烈的话题。两家公司各执一词,知产专家也各有看法,这是社会商标意识提高的体现。


 
  晨光乳业供港历史已有38年,自建厂开始就将鲜奶供往香港,截至今日,未出现过一次批量质量事故。质量是企业最好的脸面,口碑是企业最好的见证,晨光乳业多年兢兢业业,从牧场到餐桌每一个环节都严格把控,至今已累计供港鲜奶35万吨,连续13年被评为“全国百家食品安全诚信示范单位”,被国务院发展中心评为“全国最大鲜奶出口企业”,晨光乳业供应香港的牛奶占据香港乳业市场40%份额,品质受到香港市场的认可。2014年12月26日,晨光乳业向工商总局商标局提出申请,在第29类(肉、蛋、酸奶、牛奶等)、第32类(啤酒、矿泉水、汽水等)两类中注册“供港”商标,并在2016年3月28日予以核准注册,有效期至2026年3月27日。

  2017年初,晨光乳业发现温氏集团及温氏乳业生产销售的酸奶、鲜牛奶等产品在外包装上使用了“供港鲜牛奶制造”标志,晨光乳业方面表示从未授权其他公司使用29类和32类“供港”商标标志。这也就是说,晨光方面认为任何没有得到晨光乳业有效授权就在晨光注册的类别上将“供港”二字用作商标标志,会误导消费者以为是晨光乳业的产品。在多番交涉未果后,晨光乳业决意起诉,要求温氏集团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相关损失3305万元。

  有法学专家认为,供港的企业有很多,“供港”作为商标被一家企业注册有违行业公平。但是晨光乳业“供港”商标不能仅以此看待,单将“供港”看作简单的通用性词汇明显不适用于此案,商标最重要的特征是其显著性,晨光乳业鲜奶供应香港已经38年,“供港”历史毋庸置疑,且晨光并无有违行业公平的恶意,早年,“供港”产品是一种高品质的代表,但随着社会发展,“供港”作为行业高品质的含义已逐渐弱化,晨光乳业于2014年才申请“供港”商标,长期使用和宣传“供港”,在消费者心中已然将二者建立起某种特定的联系。温氏集团如对“供港”商标存在异议,可以通过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或者诉讼的方式要求撤销商标,但在晨光乳业仍作为“供港”商标的合法持有人的情况下,温氏使用相同字样进行宣传,就涉嫌侵权。

  晨光乳业诉温氏集团侵权被法院立案受理,同时受到社会各界的强烈关注,表明现阶段企业的商标意识逐渐增强。“供港”商标孰是孰非,且待法院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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