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长垣烟草局罚没真烟引争议 被质疑过度执法

国内   来源:中国搜索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7-12-26 11:06:10
  “本想着从朋友那买烟办事儿可靠放心,没想到被烟草局全部没收了,现在家里的事儿都办完了烟还没着落。”商丘市民梁先生遭遇了一件令他“窝火”的事情。 今年9月5日,梁先生和鹿邑的李先生考虑到分别要在家里办酒宴招待客人,两人从鹤壁市各买了49条香烟用于办事儿。不料,烟运到新乡长垣县境内时,被当地烟草部门查扣,称香烟涉嫌伪装全部罚没。

  事件:自购香烟被查扣

  做生意的梁先生称自己在出差过程中结识鹤壁市经营香烟的李老板,由于他要在老家商丘办酒席,便考虑从李老板处购买一批香烟用。“商丘柘城当地购买高档烟需搭售部分低档烟,加之鹤壁那边每条烟差不多可便宜10元钱,于是我花了两万多块钱买了49条软中华。”9月5日,梁先生以现金的方式将烟款付清后,委托李老板将烟放置长途客车上托运至商丘老家。

  无独有偶,周口鹿邑的李先生有着类似想法,由于县城一下买不到那么多高档烟,于是也花了一万多在李老板处买了49条硬中华,付清烟款让其捎到老家。

  “第二天就接到电话,说我们买的烟被查扣了。9月30日又接到一份处罚决定书说我们的烟涉嫌伪装,将被全部没收。”梁先生表示,令他们感到费解的是,长垣县烟草局竟然将罚单对准了李老板,而自己作为这批香烟的主人却没有收到任何相关的文书。接到处罚通知书的李老板也向记者抱屈:“中华烟烟草局批给我的很少,又不是同一批次,找了几家同行才筹够,根本没有成箱包装,我给客户上哪儿弄个中华烟的包装箱啊。”谈起处罚决定书上的“涉嫌伪装”,李老板称用别的箱子装烟实属无奈。

  回应:处罚合规

  12月15日,长垣县烟草局对梁先生和李先生予以回应,称查扣的该案烟草经鉴别检验后认定为真品卷烟,价值48510元。而香烟使用了牛奶箱进行包装属于伪装。在运输过程中又没有办理烟草部门签发的准运证,故对经营香烟的李老板进行了处罚,且情节严重,因此没收了该批次香烟。随后梁先生提出该案香烟已经归属自己和李先生,烟草局即便处罚也应该对他二人进行处罚。对此,长垣县烟草局办公室岳主任称,烟草局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执法,没有任何问题。

  进展:已申请行政复议

  梁先生就此事向长垣县政府提出了行政复议,提出该批次香烟实际承运人为自己和李先生,李老板并不是承运人,烟草局处罚主体不当。另外,香烟是买来办酒宴所用,并非从事违法运输故意进行伪装。最后,两人在数量上没有超过国家规定的50条上限和5万元的价值总额。
目前,梁先生和李先生还在等待长垣县政府的行政复议回复。

  说法:顶格处罚似乎过重

  对此,河南日诚律师事务所耿岭喜律师认为:两人购买香烟是自家办酒宴所用,并非出于商业目的,加之双方在数量上没有超过国家规定的50条上限和5万元的价值总额,还有该烟乃从数家烟酒店筹集,也非一个批次,故用其他箱子盛装不应认定为“涉嫌伪装”。

  耿律师表示:长垣县烟草局此举似乎处罚过于严格。如梁先生和李先生对长垣县政府的行政复议回复不服的话,可以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在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记者 张学军 郝同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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