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康之争白水杜康将会形成全国在陕第二大冤案(组图)

法制   来源:法制与社会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7-12-22 11:16:58
白水杜康酒厂,扩建于1972年,标志着白水杜康由作坊性产酒到规模化生产。

  陕西网渭南站(陕西白水杜康)白水杜康位于陕西省渭南市白水县杜康镇,北临仓颉庙,南屏秦岭,东临黄河及司马迁,渭南历史上曾出现过87位大臣及名人、6位皇帝,名人数不胜数,不仅是中华酒文化的发源地还是四圣故里,先后获得了“中国驰名商标”、“中华老字号”的殊荣。

  众所周知的陕西第一大冤案:“陕北千亿矿权案”最高法开庭即将得到改判,体现了国家依法治国的总方针。但是在依法治国的大环境下,杜康之争,白水杜康将会形成全国在陕的第二大冤案。

  杜康二字,通过三家长久的使用形成了一定范围内酒的通用名、酒的代名词、像可口可乐与百事可乐、二锅头酒、席梦思床垫等,杜康二字在大量词典、字典及历史书籍中均有记载杜康已是酒的代名词。

  河南省洛阳却从2012年开始谋划,利用自己的身份及各种关系,制造假案、人情案等,企图抢夺、抢占、独享杜康二字。

  1980年,响应国家工商总局、轻工部、商业部《关于改进酒类商品商标的联合通知》([80]工商总字第143号)三家均于该时申请注册“杜康”商标。

  鉴于当时无商标共有制度,国家工商总局与有关政府部门协商研究决定:由伊川县杜康酒厂代表三家酒厂注册“杜康”商标,三家共同长期无偿使用。“杜康”商标的注册过程及《“杜康”商标使用合同协议书》均要求:各方在使用“杜康”商标时,均需加注企业名称,以使消费者区分商品来源、进行市场细分。

  伊川杜康(包括现在的洛阳杜康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使用二十余年时间,不断通过制造案件,挑起争端,最终吞并汝阳杜康后,又故技重施,制造案件,妄图打击强抢白水杜康商标。

  陕西白水杜康酒业有限责任公司,是白水杜康商标唯一合法持有人。白水杜康公司使用小白水大杜康历来已久,注册号915685号商标 “白水杜康”四个字,而洛阳杜康注册号152368号商标 “杜康 杜康牌”五个字。按照相关法规我们四个字的“白水杜康”怎能对五个字的“杜康 杜康牌”构成侵权,况且由于历史沿革“杜康”并非一家公司独占使用。“杜康”两字早已在一定的范围内成为了酒的代名词、通用名(可查相关辞典、字典均有大量记载)。任何一方通过恶意抢注、抢占“杜康”两字都是无效的、徒劳的。

  为何无故取消已受理案件?

  2011年,洛阳杜康控股有限公司以侵犯商标专用权及不正当竞争虚假宣传为由,将汝阳县杜康村酒泉酒业有限公司、河南世纪联华超市有限公司诉至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案号:(2011)郑民三初字第74号),后由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案号:(2011)豫法民三终字第194号)。该判决直接认定我公司唯一合法持有的“白水杜康”商标为侵权商标,但是在诉讼阶段却没有任何人通知我公司参加,直至我公司与洛阳杜康控股有限公司在渭南中院商业诋毁诉讼中,对方将此案件做为证据提交,我公司才知道此诉讼的存在,随即我公司于2016年6月3日向贵院提交申诉材料,对于这种程序严重违法的虚假诉讼行为,贵院立案庭经过审查,予以立案(案号:(2016)最高法民申1827号),在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www.court.gov.cn/zgsplcxxgkw)能查询到案件进度信息并告知了合议庭组成人员。正当我们积极准备应诉材料时,该案件信息被人为删除,联系合议庭成员时被告知案件已经被退回。请问,正常立案后被人为删除且无合理解释,谁有如此权利?难道做为国家最高司法权利机关受理及撤销案件可以如此随意吗?

  为何相差

  对于同类案件,洛阳杜康控股有限公司2014年将商水县胡吉镇兆花村酒厂、刘存以侵害商标权为由,诉至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案号:(2014)平知初字第29号),后由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案号:(2015)豫法知民终字第111号),此两份判决同样是直接认定我公司唯一合法持有的“白水杜康”商标为侵权商标,此案同样是在我公司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的。直至我公司与洛阳杜康控股有限公司在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诉讼时,2017年1月4日由洛阳杜康控股有限公司提交的证据材料中,我公司方得知有此两份判决的存在。于2017年3月20日,我公司向法院提起申诉,经过审查,我公司于同年9月份收到信息通知已立案(案号:(2017)最高法民申4313号),经过与法院书记员的沟通,我公司很快就会接收到相关立案材料,但是直到现在也未收到任何书面材料。反而于近日收到法院邮寄来的洛阳杜康控股有限公司提交的申诉材料,据材料显示,洛阳杜康控股有限公司提起申诉的时间是2017年10月19日,目前已立案(案号:(2017)最高法民申4643号)。我公司随即与法院进行联系,被告知两天即办理完成了对方上诉案件的所有手续。请问最高法院,凡事都是有先来后到的自然规律,为什么一个早于7个月的案件无法正常进入程序,而后立案的案件却能如此快速

  进入审理?依据何在?

  为何案件分至同一合议庭,却不合并审理?

  在收到法院邮寄的洛阳杜康控股有限公司提起申诉的书面材料时,该案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夏君丽、审判员郎贵梅、马秀荣组成合议庭,书记员由石华亚担任)与我公司提起申诉的合议庭组成人员完全相同。这两起案件并不符合合并审理的法定条件,却由同一个合议庭进行审理,请问法院这种分类是随机分发?还是人为有意而为之?

  是谁在最高法院和相关法院操纵这一系列的人情案件?背后人是谁?

  最高人民法院是司法的最高权利机构,普通大众的司法公正、公平最后救济途径,如果我们的最高权利机构能如此随意的处置案件,请问老百姓的司法公正梦想谁来实现?

  法律不同于政策,不仅具有普遍性和一般性,而且具有制度刚性。执法司法权不同于行政权,自由裁量的弹性比较小,有时甚至没有自由裁量余地。执法司法的这种特殊性决定了政法队伍必须秉持和坚守法治的职业伦理,只服从法律。只有这样,才能做到秉公执法,不枉不纵。正是针对法律职业的特殊性,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政法队伍要信仰法治,坚守法治,要把法治精神当作主心骨,做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的执法者,站稳脚跟,挺直脊梁,只服从事实,只服从法律,一是一,二是二,不偏不倚,不枉不纵,铁面无私,秉公执法。只有司法公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才能实现社会和谐、人民幸福、国家长治久安。
 

 
杜康庙:清朝白水县杜康后人为纪念杜康而建。
 
杜康古泉:酒祖杜康用此泉造酒,泉水清澈,天然富锶、长流不竭。
 

 
白水杜康经过几十年的努力打拼和诚信经营,现已经成为全国知名品牌。
 

 
杜康墓:位于陕西白水县内,乾隆48年多次修葺,每年正月二十一到二十三当地的杜康后裔们都要祭拜杜康,延续上千年,传承着杜康文化。
 

 
杜康墓:位于陕西白水县内,乾隆48年多次修葺,每年正月二十一到二十三当地的杜康后裔们都要祭拜杜康,延续上千年,传承着杜康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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