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切实抓好经常性的人防战备工作,增强广大群众居安思危的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有效检验我市人防通信警报设备设施、人防信息网络的保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有关规定, 市政府定于2023年9月16日(星期六)上午10时10分至10时33分,在全市各镇街(园区)试鸣防空警报。届时,我市各镇街(园区)的防空警报器和东莞广播电视台(电视1、2套节目、广播1套节目)将分别通过声音或图像发出“预先警报”“空袭警报”和“解除警报”三种防空警报信号。望广大市民、各界人士听(看)到防空警报信号或信息时,注意听辨,照常进行工作、学习及社会活动。
附件:防空警报信号
东莞市人民政府
2023年8月22日
附件

来源 | 东莞市人民政府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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