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门镇关于对违反疫情防控规定人员追究法律责任的通报

国内   来源:虎门太平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22-04-17 10:34:05
虎门镇关于对违反疫情防控规定人员追究法律责任的通报
 
  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关于全面强化场所码设置及扫码查验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近日,虎门警方依法查处了一批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案件,情况通报如下:
 
  一、司机未履行报备、扫码义务
 
  4月12日,省外返莞货车司机陈某驾驶货车到虎门镇大宁社区某物流公司作业,没有履行提前报备和场所码扫码义务,进入某物流公司作业。对陈某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公安机关已立案调查,待其隔离结束后,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二、物流公司保安未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4月12日,虎门镇大宁社区某物流有限公司保安肖某上岗期间未按防疫规定督促进场作业人员扫码,未查验粤康码、行程卡等,允许省外返莞司机陈某未经扫码进场作业,造成严重后果。对肖某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公安机关已立案调查,待其隔离结束后,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三、餐饮场所工作人员未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4月12日,虎门镇大宁社区某快餐店工作人员苏某未按防疫规定督促就餐人员扫码,未查验粤康码、行程卡等,允许省外返莞货车司机陈某未经扫码进店就餐,造成严重后果。对苏某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公安机关已立案调查,待其隔离结束后,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四、百货店经营者未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4月12日,虎门镇大宁社区某百货经营者王某未按防疫规定督促进店购物人员进行扫码,未查验粤康码、行程卡等,允许省外返莞货车司机陈某未经扫码进店购物,造成严重后果。对王某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公安机关已立案调查,待其隔离结束后,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虎门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4月15日
 
  警方提醒,当前虎门镇疫情防控正处在关键时期,必须继续强化重点场所防控,全面加强场所码全场景应用,各类重点场所、公共场所、经营场所等必须做到“应设尽设”,并张贴于入口显眼处,未设置场所码的不得开放或营业。
 
  市民进入各类场所必须扫场所码,各类场所的经营管理主体必须监督进入人员扫场所码。对未按规定使用场所码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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