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季度申请截止日期为本月15日
日前,东莞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公布《东莞市特色人才(社会组织管理领域)评定办事指南》。曾在国内外知名社会组织机构中担任过中层管理以上职务,且来莞工作后在东莞市“两新”社会组织(即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中发挥重要作用的人士,可申请东莞市社会组织管理领域特色人才。
根据《办事指南》,申请人须具备相应认定评定标准。其中,一类人才要在国内外知名社会组织机构中担任过高级管理职务,来莞工作后能够带领“两新”组织工作有革新性、引领性的重大发展,受到社会广泛公认和好评的社会组织管理的特色人才。
二类人才是在国内外知名社会组织机构中担任过高级管理职务,来莞工作后能够带领两新组织工作有重大发展,受到社会较广范围公认和好评的社会组织管理的特色人才。
三类人才是在国内外大型社会组织机构中担任过中层管理职务,来莞工作后能够在两新组织工作重要作用,能提高和优化两新组织管理水平,受到社会和同行业者的公认和好评的社会组织管理的特色人才。
根据相关规定,特色人才认定申请按季度进行受理,每季度的申请截止日期分别为2月、5月、8月和11月的15日。据悉,东莞市特色人才可获得住房补贴、就医便捷、落户、社保等一系列优惠政策。(记者黄江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