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实施办法获审议通过

职场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20-11-26 16:09:30
  东莞市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实施办法获审议通过
 
  今天(11月25日)下午,市政府常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了《东莞市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实施办法(试行)》。该《办法》的出台,进一步健全我市消防救援队伍职业荣誉体系建设,明确各地各相关部门的职责义务,在平移部队原有政策和落实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有关优待政策的基础上,细化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措施,激励广大消防救援指战员许党报国、献身使命。
 
  《办法》共 43 条,其中,该《办法》明确将消防救援队伍的表彰奖励纳入地方表彰奖励体系,在重大节日以及消防救援队伍执行重大任务后应当组织走访慰问当地消防救援队伍和消防救援抚恤优待对象,在消防救援人员受到相应表彰奖励时应当组织到其家中走访慰问。
 
  针对消防职业危险系数高、牺牲奉献大的特点,该《办法》明确了消防救援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按规定为其办理相应的社会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对烈士、因公牺牲、病故消防救援人员遗属和退出的残疾消防救援人员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医疗和住房优待,明确了残疾消防救援人员退出安置措施。
 
  在社会优待保障方面,明确了消防救援人员在交通出行、参观游览、看病就医、住房保障、子女教育、随队家属落户和工作安置等方面享受的社会优待。比如,我市所有的车站、码头、银行、医疗机构、行政办事窗口等公共性服务部门,应当设立消防救援人员优先窗口,并设置“消防救援人员优先”字样标识,消防救援人员享受优先优惠服务;消防救援人员享受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镇(街道、园区)内公共汽车、跨镇街班车和轨道交通工具。
 
  还明确了消防员入职后应当享受的优待,消防员退出后在复工复职、就业培训、自主创业税费优惠、应聘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方面享受社会优待。另外,还明确了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范围的人员,工资政策按国家规定执行。(来源:东莞阳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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