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选购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需仔细查看产品标签
这几天,湖南郴州永兴县“大头娃娃”事件让很多家长心有余悸,目前相关部门已经组织对涉事商家彻查,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临床上,一些过敏宝宝等特殊婴幼儿,需要食用“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它是指为满足进食受限、消化吸收障碍等人群对营养素的特殊需要,专门加工的配方食品。
但一些不法分子就是利用了普通家长奶粉知识欠缺,在产品外形和销售等方面做文章,把家长们引入了坑。
近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特别发布了提示,为家长们指出了这些坑。
该局介绍,市面上有不少标称适用于“过敏宝宝”或“无法食用乳蛋白及多种食物蛋白人群”等固体饮料,其实它们不属于“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不适合婴幼儿特别是12个月龄以下的婴儿食用。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必须经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注册批准,产品标签应当标识的内容包括:产品名称、注册号(格式为:国食注字TY +4位年号+4位顺序号)、类别、适用人群、警示说明和注意事项等。
目前适用于0月龄至12月龄婴儿的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有7类:无乳糖配方或低乳糖配方、乳蛋白部分水解配方、乳蛋白深度水解配方或氨基酸配方、早产/低出生体重婴儿配方、母乳营养补充剂、氨基酸代谢障碍配方。
而获得注册批准的合法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可在市场监管总局网站特殊食品信息查询平台通过产品名称或注册号查询真伪。
广东省市场监管局提醒各位家长,在选购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时要仔细查看产品标签,不要轻信个别推销人员将固体饮料当成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的宣传。
如对所购买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存疑,或发现假冒或虚假宣传违法行为,可及时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举报,或拨打12345、12315投诉举报电话。(来源:i东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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