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出现新确诊病例所在住宅楼单元一律实行严格管理

医疗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20-02-11 10:06:42
  通告:出现新确诊病例所在住宅楼单元一律实行严格管理
 
  2月9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第5号通告,提出九项措施,要求全市各物业服务企业和物业管理服务人员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立场坚定,不讲条件,防控疫情,守护家园。
 
  通告明确,出现新确诊病例的,所在住宅楼单元一律实行严格管理,所有住户均要采集咽拭子进行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出现家庭聚集性病例的,所在住宅楼单元一律实行14天物理隔离管理。
 
  通告提出,全市各物业服务企业要按照属地政府和卫生防疫等部门的要求,落实重大事件报告制度。同时,呼吁全市小区业主、住户要理解、支持并积极配合各项疫情防控措施,业主委员会要全力配合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在保障消防安全的前提下,所有物业小区出入口一律设立检查登记岗位卡,尽量减少出入口;小区业主、住户进出全部实行双向体温检测。非小区业主、住户的外来人员和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小区,特殊情况需进入的一律要做好登记备案。所有外卖、快递等一律不得进入小区,在小区出入口处中转存取。
 
  全市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对业主、住户信息及其离莞、返莞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台账,对湖北等重点疫区籍贯业主、住户逐户询问其离莞、返莞情况。
 
  通告还强化小区公共部位清洁消毒。全市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对小区环境卫生全面排查,对卫生死角进行彻底清理,减少病毒传播渠道。
 
  所有小区业主、住户一律不串门、不聚餐,严格落实在公共场所戴口罩的要求。在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生效期间,全市各物业小区不得举办群众聚集活动。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场所一律关闭。
 
  自通告发布之日起,物业小区内发现发热病人必须第一时间向社区和卫健部门报告,登记身份信息、联系电话,及时送到定点收治医院就医;出现新确诊病例的,所在住宅楼单元一律实行严格管理,并且必须在楼宇显眼处张贴提示公告,所有住户均要采集咽拭子进行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出现家庭聚集性病例的,所在住宅楼单元一律实行14天物理隔离管理。
 
  隔离管理期间,物业服务企业要逐户建档,配合卫健部门监督住户落实居家隔离措施。要加强与被隔离住户的联系,及时义务代购生活物资,更好地为被隔离住户做好服务。
 
  在宣传方面,要积极开展宣传工作,实现全部业主、住户信息告知全覆盖,引导业主科学实施疫情防控。在企业内部防护方面,物业服务企业要做好员工防护。对从事清洁、接待等工作的,要根据需要配齐防护工具。 
 
  通告还提出,加强联防联控。要落实重大事件报告制度,一旦发现疫情或破坏疫情防控措施的恶意行为,要及时向卫健和公安等部门如实汇报。
 
  通告明确,物业服务企业和物业管理服务人员拒不落实以上防控措施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予以从重处罚,造成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等追究刑事责任。(来源:i东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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