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特定门诊周六续审

医疗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9-11-29 09:18:33
  2020年度特定门诊周六续审
 
  记者今日(11月27日)从市人社局获悉,2020年度特定门诊续审本周六开始了!市人社局官网还专门就2020年度社会医疗保险特定门诊续审工作有关事项发布了通告,就续审对象、时间、地点和方式进行了说明和指引。
 
  根据通告, 2019年新批复为特定门诊的 (“艾滋病”病种除外)、需变更选定医药机构等特定门诊信息的、批复特定门诊且患职业病认定为工伤的、经社保经办机构抽样选取需要办理续审手续的四类参保人需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续审手续。前三类参保人可于2019年12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持《东莞市基本/补充医疗保险特定门诊批复意见》原件、近三个月内的门诊病历复印件、近期相关检查和化验报告复印件、本人社保卡(或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到就近的镇街(园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经社保经办机构抽样选取需要办理续审手续的参保人续审时间及地点将另行通知。市社保经办机构将根据特定门诊病种类型、参保人疾病病情及治疗等情况,确定抽查对象及抽查方式。具体办理时间及要求由镇街(园区)社保经办机构通过电话、手机短信等方式通知有关参保人。
 
  特定门诊批复含“肺结核”或“耐药性肺结核”病种的参保人,则需要持《东莞市基本医疗保险特定门诊批复意见》原件、近三个月内的门诊病历复印件、近期相关检查和化验报告复印件、本人社保卡(或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到市第六人民医院办理续审手续,办理时间为2019年12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除了这五类参保人外,其他人员无需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2020年度特定门诊续审手续。市社保经办机构将按有关规定统一批量续审,有效期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原《东莞市基本/补充医疗保险特定门诊批复意见》仍可继续作为特定门诊批复凭证。免办续审手续的参保人,其2020年度的特定门诊待遇及相关信息(包括定点医院及定点零售药店、特定门诊病种、基本医疗费限额等),将根据我市医疗保险有关规定确定。
 
  此外,2019年批复病种为“恶性肿瘤(放疗、化疗)”的,续审后病种统一变更为“恶性肿瘤(非放、化疗治疗)”。需再行门诊放、化疗治疗的,可凭2020年1月1日后的有关诊治资料到就近的镇街(园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手续。 (来源:i东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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