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医患签“不收不送红包”协议5月起实行

医疗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4-03-18 17:46:08

  莞讯网:按照国家卫计委的要求,从5月1日起,患者入住二级以上医院,医患双方都要签订“不收不送红包”的协议。17日,东莞市卫生局转发了此项通知,并要求全市公立医院和三级民营医院必须按时开展。

  通知中要求,医疗机构应在患者入院24小时内,由经治医师向患者或患方代表提供《医患双方不收和不送“红包”协议书》。二级以上医院必须开展,其他医疗机构可参照执行。东莞市卫生局在转发这一通知时还补充要求,全市公立医院和三级民营医院必须按时开展,二级及以下民营医院参照执行。且全市公立医院和三级民营医院要在《医患双方不收和不送“红包”协议书》上印制“东莞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投诉电话:12320”。

  “其实在这个通知下发之前,我们卫生系统早已开展了廉洁诚信体系的建设。”据东莞市卫生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前年年底,东莞组织了全市40家公立医院开展为期三年的创建廉洁诚信医院活动,医务人员都跟医院签订了廉洁承诺书,承诺不收取患者及家属红包、不收取医药回扣及其他物质利益。此外,东莞还建立了医务人员不良记录制度,将存在商业贿赂等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记录在案,把从业人员违法违纪行为列为医德考评重要指标之一,与晋职晋级、岗位聘用、评先评优评奖直接挂钩。

  该负责人认为,让医患双方签订“不收不送红包”的协议,这更多的是一种精神层面的倡议,“想要真正斩断收红包的‘手’,还是需要依靠患者举报和行政监管等措施。”

    观点PK

  支持派 对医生群体是一种警示

  昨日上午,记者在东莞市新人民医院随机采访了五位市民,其中四人表示从没有送过红包,其中,一人称“曾经想送,但不知道送多少合适”。另一人明确回答“老婆生小孩的时候送过500元”。对于签协议的做法,受访的张利民认为,现在有些患者受社会风气的影响,徘徊于送和不送之间,协议或许能打消他们送红包的念头,这对净化社会风气还是有积极作用。此外,对医生群体是一种警示,一些想收红包的医生在签了字后,也可能会不好意思再收。

  “我们医院有明文规定,医生不能收取患者的红包和各种礼品,如果被举报的话那后果很严重。”市人民医院的一位外科医生表示,以往拒收红包,有些患者会死劲往医生口袋里塞,有了这个协议后再拒收,患者也会给予更多的理解。

  反对派 建立长效监督机制更重要

  刘医生是一名产科医生,现就职于东莞的一家镇街公立医院。她坦言,产科是医院的“红包密集区”之一,“从医生的职业操守而言,很少有人会故意向患者索要红包,但有时就算你不想要,那患者还是会强塞给你。”

  “一般超过500元的红包我都会上缴医院,充到患者的住院费用里面去。”刘医生认为,没必要让医患双方为了拒收拒送红包签个协议,尤其是对于一些给了红包才安心的患者,“签了字之后,他再给你送个红包,你到底收不收?如果收了,那签协议岂不是在走形式?所以,我认为最关键的问题是如何处理患者的红包,应该出台相应的硬性规定。”

  市民万日锋也表示,如果没有相应的监督机制,医患双方签协议的意义并不大,“不是早就规定医生不能收红包了吗?这个协议书岂不是典型的‘此地无银三百两’吗?相反会让人误会,签协议是在提醒患者给红包。希望卫生部门能建立长效监督机制,不要流于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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