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全市医疗卫生机构自身管理水平和传染病监督执法效率提高

医疗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8-07-31 09:08:08
  东莞全市医疗卫生机构自身管理水平和传染病监督执法效率提高
 
  医院是治病救人的地方,如果没有做好消毒隔离等综合管理,传染病带来的威胁比其他公共场所更大。30日,东莞市卫生计生局公布《东莞市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工作方案》,今后,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将根据类别和级别、传染病防治重点及风险程度分为三类,进行分级监管。综合评价分小于60分或关键打分项不合格的医疗机构将被重点监管。
 
  近日天气炎热,一些医疗机构出现周边居民前来纳凉的场景,有人在门诊大厅一坐就是半天。医院表示,虽然院内经常消毒,但各类病情的患者较多且流动性大,存在传染风险。
 
  医院是患者集中的地方,传染病带来的风险不一,近年一些医院偶发院内感染事故。记者了解到,《方案》根据医疗卫生机构的类别和级别、传染病防治重点及风险程度,将医疗卫生机构分为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采供血机构三类分别进行监管。
 
  其中,医疗机构按照级别分为二级及以上医院、一级医院和未定级医疗机构(较大规模的未定级民营医院根据住院床位总数视同为同等级医院),进行分类分级监督。监督检查的内容包括综合管理、预防接种、法定传染病疫情报告、传染病疫情控制、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医疗废物处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和监督抽检8项。
 
  根据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特点,卫生部门将按照“分类监督、动态监管”的原则,实施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检查,并建立科学合理的监督评价体系,提高全市医疗卫生机构自身管理水平和传染病监督执法效率。
 
  根据《方案》,市镇两级卫生监督机构在本年度完成对医疗卫生机构8项内容的监督检查后进行综合评价,结果分为优秀单位、合格单位、重点监督单位。
 
  其中,标化分大于85分、关键项合格且本年度未因违反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将被评为优秀单位;标化分60—85分且关键项合格为合格单位;标化分小于60分或关键项不合格为重点监督单位。去年,这一方案选取全市多家医疗机构进行试点。记者从2017年分类监督综合评价结果看到,市人民医院、中医院、中心血站等获得100分的好成绩,而门诊部则普遍分数较低。
 
  对此,卫生部门表示,综合评价结果将与日常管理相结合,将评价结果纳入日常管理措施中,与医疗机构不良行为记分、等级评审、校验、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评价、规范化基层医疗机构评审等工作相衔接,加强动态监管。市镇两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将对综合评价结果予以通报,加大对重点监督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整改到位,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根据“全覆盖”和“分步走”的原则,今后,一级及以上医院、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采供血机构将全部纳入综合评价范围。对于未定级医疗机构,卫生部门则要求综合评价比例逐年增加,2018年、2019年、2020年分别达到5%、10%、15%以上,争取到2023年达到30%以上。(记者 欧雅琴)(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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