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民关押小偷逾30小时被拘

万象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5-09-22 13:16   热门评论
  东莞市民关押小偷逾30小时被拘
 
  近日,桥头警方在“3+2+2”专项打击整治行动中,通过审理一起盗窃案牵出一起非法拘禁案。一位市民的手机失窃,偷手机的男子把手机卖给了数码店老板。半个月这位市民抓住了偷手机的男子,把他关押在出租屋里,并找到了买赃物的数码店老板。最后,因涉嫌触犯《刑法》,偷手机的男子、数码店老板和被偷手机的市民3人均被刑拘。
 
  失主抓获小偷后向警方报案
 
  9月7日晚9点左右,桥头公安分局接到市民刘某坚报案。
 
  刘某坚对警方说,半个月前,他的手机被偷了,偷手机的男子刚被他抓获。
 
  随后,民警赶到现场。在桥头镇一间出租屋内找到了刘某坚,以及刘某坚抓获的涉嫌偷手机的男子谭某俊。
 
  据谭某俊交代,他确实偷走了刘某坚的手机。8月17日早上6点左右,谭某俊窜至桥头镇桥光大道南一巷33号华丽公寓一楼。他发现正在房间内熟睡的刘某坚,一部苹果6手机正压在他的后背。苹果6手机价值5000元左右,谭某俊见财起意,顺手就偷走了刘某坚的这部手机。
 
  民警调查发现非法拘禁案
 
  谭某俊同时供述说,由于无法赔偿刘某坚的损失,他被刘某坚强行控制,并关押在华丽公寓对面的一个出租屋,长达30多个小时。
 
  原来,9月6日早上,也就是失主刘某坚报案的前一天,他就抓到了谭某俊。刘某坚通过视频监控录像,认出了偷手机的谭某俊。9月6日早上6点左右,刘某坚在华丽公寓门口遇到了谭某俊。他立即限制了谭某俊的人身自由,并要求他赔偿5288元。
 
  此时,谭某俊已经将刘某坚的苹果6手机卖给了桥头镇宏达步行街一家数码店。数码店老板江某强在明知该部手机来历不明的情况下,仍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850元予以收购。
 
  当天下午,谭某俊带着刘某坚,来到江某强经营的数码店,要求江某强退回手机。江某强称,这部苹果6手机已以1000元出售。但他表示愿意与谭某俊各赔偿2000元给刘某坚,并当场给了刘某坚2000元。
 
  随后,刘某坚又将谭某俊带回华丽公寓,并将谭某俊锁在华丽公寓对面出租屋一房间内,要求他联系家属汇钱。9月7日早上6点左右,谭某俊谎称上洗手间欲乘机逃跑,被刘某坚抓住。刘某坚打了谭某俊两耳光,并用胶水管殴打谭某俊右手臂。
 
  直至当晚9点左右,刘某坚见索赔无望,遂报警。
 
  警方提醒市民用法律手段维权
 
  民警随后将江某强抓获。
 
  办案民警认为,刘某坚强行控制并关押谭某俊的行为,涉嫌非法拘禁。在审讯中,刘某坚对其非法拘禁他人的行为供认不讳。
 
  9月8日,桥头警方依法刑事拘留了谭某俊、江某强和刘某坚3人。昨日,记者从桥头警方获悉,谭某俊、江某强和刘某坚3人已被依法提请逮捕。
 
  桥头警方表示,犯罪嫌疑人谭某俊扒窃他人财物,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涉嫌盗窃罪;犯罪嫌疑人刘某坚非法拘禁他人,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之规定,涉嫌非法拘禁罪;犯罪嫌疑人江某强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而予以收购,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之规定,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办案民警指出,涉案的谭某俊、江某强和刘某坚3人均为90后,法律意识较为淡薄,以至触犯《刑法》。
 
  警方提示广大市民:要提高法制意识,当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或侵害时,应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用法律的力量维护合法权益。(记者:程癸键)(来源:东莞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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