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与人起争执担心被报复怕窗台致跌伤起诉公司
	 
	  塘厦一公司26岁男员工阿刚(化名)和别人争执,后在回宿舍途中怀疑被人跟踪报复,他反锁宿舍门从窗户爬到二楼窗台上站了两个小时,最终不慎跌落导致多处受伤,还摔掉了4颗牙齿。阿刚起诉公司称宿舍安保不到位,防盗窗设置不合理,索赔11万多元,被法院全部驳回。
	 
	  2013年12月,阿刚被公司安排到塘厦镇某工业区外租的员工宿舍居住。2013年12月10日20时许,阿刚从二楼宿舍房间窗外防盗网处坠落受伤,多处骨折,牙齿四颗脱落,且头部受伤,经鉴定伤残等级为三个九级、一个十级。
	 
	  阿刚认为,公司应对居住在员工宿舍的员工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在宿舍周围做好安全防护措施。由于公司没有尽到上述安全保障义务,应对他的损失进行赔偿。2014年5月,阿刚向法院起诉索赔医疗费、后续治疗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共计116505元。
	 
	  庭审时用人单位称,阿刚自己在外惹事,担心被对方追打,而从宿舍原空调安装口爬到窗外,不慎坠楼受伤,并非公司安排宿舍不符合居住安全要求所致。公司已支付医疗费9977元,不应承担任何责任。
	 
	  阿刚也承认,摔伤前几天,他在外与他人争执,当天在回宿舍路上他总觉得有人跟踪。于是爬上宿舍阳台的铁栏栅,并通过顶部空隙爬出铁栏栅,在上面差不多站了两小时后,后来不小心掉了下来。
	 
	  市第三法院认为,涉案宿舍楼已安装防盗网。阿刚作为成年人,主动攀爬不慎坠落受伤,其认为防盗网设置存在隐患导致受伤,缺乏理据。最终法院驳回阿刚的所有诉讼请求。(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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