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一伙三人绑匪,收到赎金放人时,“体谅”到人质身无分文,还给了人质100元坐车回家。虽然这伙绑匪尚未灭绝人性,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18日,记者获悉,该案中一人被判10年半有期徒刑,一人被判8年半有期徒刑,另一人已另案处理。
	 
	  2013年12月8日晚9时许,1990年出生的唐海、1989年出生的李东升和朋友阿青(另案处理)三人因经济拮据,便商量着一起去绑架。经一致同意后,三人开着一辆小汽车,到了黄江镇太子酒店后门附近,准备随机寻找目标作案。
	 
	  三人等到了11时左右,刘飞(化名)经过,阿青与唐海见四周无人,便上前强行将刘拉上了车,而李东升随即开车,逃离了现场。
	 
	  车辆行驶的途中,阿青对着刘飞的背部狂殴,唐海则把刘随身携带的包抢走,包内有200元现金、两台手机、一个手提包和两个小包。
	 
	  抢完包后,阿青又拿出一把匕首,对着刘飞,威胁他打电话给其父亲,要求汇款10万元才释放刘飞。刘飞父亲接到电话后表示只有3万元左右,唐海等人同意了。于是,刘飞父亲把28000元汇到了阿青提供的账户上。而后,三人把刘飞带到寮步镇浮竹山企份街一处出租屋看守。
	 
	  次日凌晨3点半左右,唐海和李东升取出银行卡里的一部分钱之后,又开车把刘飞带到了东莞市大岭山镇一路边,准备将刘释放。
	 
	  考虑到又是深夜,刘飞也身无分文,“临别”时,绑匪还给刘飞塞了100元,让他坐车回家。(记者 谢颖)(来源: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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