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下午约2:30左右,石龙新城区发生了一宗抢劫案。匪徒驾驶高档品牌小车作为掩护,尾随一名刚才银行提取大量现金的女事主的车辆。当行驶至路口等候交通信号灯时,匪徒突然打破女事主车窗,实施抢劫。
	 
	  石龙新城区人流车流畅旺,劫案的发生立即引起市民的高度关注。经记者了解,事发昨天下午2点30分左右,在裕兴路一侧的马路口,事主驾驶的银色小车正在等候红灯转换通行时,从号牌为粤S263MZ白色奥迪车下来的男人迅速向其逼近,并用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打破车主副驾位车窗,实施抢劫。
	 
	  石龙公安分局民警肖海峰:“当走到裕兴路这个第二车道的时候,发现当时女事主在等红灯,犯罪嫌疑人原本隔一辆车尾随她。这时候(犯罪嫌疑人)发现有机可乘,跟这个女事主的车并排,然后犯罪嫌疑人就迅速打砸开事主副驾位的车玻璃,当时女事主把现金放在副驾驶位的下方。(犯罪嫌疑人)很短时间砸开玻璃,拿了现金,从右边逃跑了,女事主在等红路灯,前后都有车,无法追赶犯罪嫌疑人。”
	 
	  案件中,女事主被抢走约64000元现金,一台手机和银行卡等财物。案发后,警方马上调度路面监控视频进行研判,寻找破案线索。期间发现,匪徒驾驶的白色小车为套牌车,从石排方向进入石龙,并在新城区各大小银行附近徘徊,伺机作案。最后,将作案目标锁定为刚刚从银行提取大量现金,孤身一人的女事主。
	 
	  石龙公安分局民警肖海峰:“发现这名女事主从银行取现过程中,都已经被犯罪嫌疑人尾随,盯住了,发现她是一名单身女子,取了大量现金放在车上。犯罪嫌疑人驾驶一辆高档小车,也会让事主放松警惕。”
	 
	  年终岁末,正值现金使用高峰期,警方呼吁市民,到银行提取大量现金最好找人作伴,切勿将现金放在车辆副驾位等当眼地方,让匪徒有机可乘。
	 
	  石龙公安分局民警:“如果有现金,尽量放在自己驾驶位的座椅下面、比较隐蔽的地方,不要成为犯罪嫌疑人的目标。”(记者 蔡艳君、陈毅德)(来源:石龙广电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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