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岭山一电子商场消费维权服务站存在不作为
7月3日,
东莞广播电视台《今日莞事》栏目《街头遇“免费美容” 学生搭进5000元学费》,报道了大岭山航宇电子贸易商城发生的学生“免费美容”纠纷案,披露了该商城消费维权服务站(编号:DG0375)在调解纠纷过程中,存在不作为的情况。
经过一个多月的调查,东莞市消委会核实了该服务站存在专职人员不落实,设施空置,牌匾公示牌上的经营者名称、经营者服务电话、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姓名、相片及其联系电话号码均为空白,消费者投诉登记薄不知去向,资料架是空架,没有任何宣传资料等行为。
鉴于该服务站存在严重不作为情况,根据《东莞市消费维权服务站工作考核方案》及《东莞市消费维权服务站工作考核评分细则》的规定“发生重大社会影响的侵犯消费者权益事件或市级以上媒体曝光的服务站不作为案例,核实为经营者原因的,取消消费维权服务站资格”,市消委会经决定,取消东莞市大岭山航宇电子贸易商场消费维权服务站资格。(来源 东莞阳光网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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