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田县人大代表因矛盾殴打他人并砸车

万象   来源:未知  责任编辑:天下  2014-05-14 14:22   热门评论

4月,蓝田县一人大代表因为矛盾殴打他人并砸车,被警方行政拘留20天。可踏出拘留所仅十余天,他又因报复打人,在短短一个月里第二次被行政拘留。

黄先生和妻子在蓝田县开了家手机店。今年4月初,其妻发帖称,她和丈夫遭到蓝田县人大代表、三里镇魏家沟村主任冯某酒后刀砍、追打。她称,4月1日晚11时20分,满身酒气的冯某从车上下来,因言语不和持刀追砍其丈夫,未果后就用刀砸砍停靠在店门口的大众汽车,导致汽车前后挡风玻璃破碎,前引盖破损,前后灯裂损。她上前制止遭冯某殴打,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

而冯某称,事发当晚,他路过黄某的手机店,停车上前询问黄某一些琐事,俩人言语不和发生冲突。他强调,自己当时并未拿刀,只是用随车携带防身的三节棍砸车打人的。

4月10日,“蓝田宣传”发布微博,“蓝田县三里镇魏家沟村主任冯×(系蓝田县人大代表)砸车打人一事,县公安组成专案组对案件进行调查。目前,案件已基本调查清楚,经县人大常委会研究批准,县公安局已对冯×以故意损坏他人财物、殴打他人分别进行行政处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二十日。”因案发时未做酒精检测,证据已经灭失,因此酒驾无法认定。

原本以为事情就此结束,可令黄先生没想到的是,5月11日,冯某再次闯进手机店。

黄先生说,冯某进门后说上次的事情导致他被拘留20天,跟店老板没完。“先跟我媳妇吵架,把我媳妇打了,之后和我也打开了,用凳子抡了我一下,把我的脊背划伤了。”事发当晚,因殴打他人,冯某再次被蓝田警方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记者昨日从蓝田县相关部门获悉,冯、黄系私人矛盾,县上、镇上都做过调解但未成功。第二次被拘留后,冯某主动提出申请,希望免去其人大代表的身份,蓝田县人大常委会已批准并终止了其县人大代表资格。 

点击进入莞讯网首页>>

品牌介绍 | 广告服务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RSS订阅 | DMOZ目录
本站部分资料来源于互联网转载和网友发布,如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我站客服,我们将尽快处理,谢谢合作!
Copyright © 2013 www.guannews.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莞讯网
备案号: 粤ICP备13054447号
法律顾问:李小军律师 电话:1332686599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