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宗涉及工伤认定的行政诉讼案。东莞市社会保障局长安分局局长黄万富作为被告方代表出庭答辩。庭后接受采访时,黄万富称开庭时“不紧张,因为提前做好了功课”。
记者从第二法院获悉,自去年10月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加强全市行政机关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的通知》后,该院行政诉讼案件行政首长出庭现象明显增加,仅在最近9天便有6名“局座”在5宗行政诉讼案件中出庭应诉。
文/记者吕展 通讯员黄彩华
工伤认定有异议 企业状告社保局
昨日上午9时许,东莞市社会保障局长安分局局长黄万富和局里聘请的律师一起提前来到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3501审判庭。黄万富作为单位代表坐上了被告席,对一宗工伤认定案件进行应诉。
2012年4月,20多岁的宋某入职某五金制品有限公司。2012年12月10日,宋某向公司申请辞工。公司批复同意宋某于同月25日辞工。同月24日上午8时6分,宋某打卡下班后,骑自行车离开公司。同日8时20分许,宋某骑自行车在长安镇建安路某工厂路段与一辆小车发生碰撞,致其头部受伤。2013年7月,东莞市社会保障局认定宋某受到的伤害符合“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情形,属于工伤范围,认定为工伤。五金公司提起行政复议,要求重新认定宋某受伤不属于工伤。2013年11月,东莞市人民政府下达行政复议决定书,维持了原决定。
2013年12月,五金公司向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状告东莞市社会保障局及第三人宋某,请求法院撤销此前工伤认定,重新认定宋某的损伤不属于工伤。
分局局长当庭答辩 不时做笔记
轮到被告方答辩时,黄万富首先发言,就本次工伤认定的事实与法律依据作了详细解释。
庭审过程中,黄万富不时低头,边听边做笔记。
庭审辩论阶段,黄万富针对原告的质疑,一边看着手中做了很多记录的纸张,一边有条不紊地回复了三条意见。旁边的律师随后也作了补充。
提前旁听他案 “预习”庭审气氛
“这是我第一次到法院打官司,也是第一次作为被告方出庭。”黄万富称,以前单位遇到被起诉的情况,一般安排具体经办的同事代理出庭。这次他第一次代表单位出庭,确实感觉有点压力。当被问到是否感觉紧张时,黄万富神情淡定,坦言“不紧张”,收到法院的起诉状后,他做了一番细致的“功课”,不仅认真翻阅了相关材料,还和同事作了仔细的讨论研究。为了熟悉法院的诉讼环境,他昨天还特意到法院旁听了另一个也是市社会保障局当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提前感受庭审现场气氛。
这次庭审,社保长安分局还专门组织了数名工作人员也前来旁听。黄万富称,希望同事们也来感受一下庭审过程,提高对法律的认识。据悉,目前本案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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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案件行政首长出庭现象明显增加
去年10月,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加强全市行政机关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行政机关要高度重视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并严格规范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案件范围,应诉情况列入全市依法行政考核项目内容。行政首长不按规定出庭应诉的,予以批评;情况严重的,由监察部门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按通知规定,行政首长应当出庭应诉的情形包括:本机关当年发生的第一宗行政诉讼案件、案情复杂,可能对本机关行政执法活动产生重大影响的案件;在全市范围内有重大影响、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案件;法院建议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的案件;行政机关首长认为需要出庭应诉的其他案件。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行政庭负责人徐珍表示,该通知下发后,该院审理的行政诉讼中行政首长出庭现象明显增加。仅从1月14日至昨日的9天里,该院审理的行政诉讼案件中,就有5宗是由“局座”亲自出庭,包括东莞市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张亚林及东莞市环境保护局总工程师、党组成员叶祐平等。其中,该院上周审理的东莞市大朗镇公共汽车有限公司诉大朗镇人民政府、市财政局一案中,东莞市司法局大朗分局局长袁敏峰、东莞市财政局大朗分局局长叶伟洪均到庭答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