莞讯网讯 从2012年10月开始,台籍男子黄某受台籍男子杨某雇佣,与林某、陈某二人将毒品氯胺酮(俗称K粉)进行包装、伪装后,再通过物流公司将毒品运转到台湾地区。
后经举报,公安机关在益立信货运代理部当场缴获黄某托运的40件包裹,内藏毒品氯胺酮60多公斤,后又在其藏毒仓库缴获毒品氯胺酮110多公斤,涉案毒品共计170多公斤。
昨日,该案在东莞市牛山法庭公开进行一审。
通过物流走私毒品 每次60公斤
经查,道滘镇金牛新村三横路11号地铺,正是黄某等人的作案地点。
据黄某在庭上交代,他与林某、陈某三人在此,先将毒品氯胺酮分装成小包放进旅行袋装入纸箱,并由黄某驾驶一辆面包车将纸箱送至位于道滘镇上梁州一家发廊的铺面,之后再联系某物流公司将纸箱包裹运走,托运至台湾。
据了解,黄某等三人每次都会将约60公斤毒品藏匿在20~40箱货物里,出货后三人各领取3000元报酬,并被允许吸食仓库内的少量毒品。
但黄某称,自己只负责打包运输,并不知道毒品从何而来。“每次都是有人打电话让我们过去,我们到仓库时(毒品)就在那边了。”黄某在庭上说。
住所发现两支手枪 子弹15发
2013年3月28日,经群众报案,公安机关在益立信货运代理部当场缴获黄某托运的40箱货品,并在箱中旅行袋的内层底部部件内,发现可疑白色粉末,共净重60.918公斤。
次日,侦查人员在道滘金牛新村三横路11号地铺抓获黄某等三人,现场缴获白色粉末A共净重37.440公斤、白色粉末B共净重74.976公斤。经检验,二者为不同纯度的氯胺酮。
公安机关还在三人的暂住处厚街镇三屯下屯村一出租屋四楼林某房间内,缴获一支改制6.3毫米手枪、一支制式4.5毫米微型枪支,以及自制子弹15发。
东莞市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黄某、陈某犯走私毒品罪,林某犯走私毒品罪、非法持有枪支罪。依法向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该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记者 尹金钟 通讯员 魏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