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安应吸纳民间力量参与

万象   来源:东莞时间网-东莞日报  责任编辑:天下  2014-01-09 09:40   热门评论

  走在路上不担心被抢包,住在家里不担心被盗窃,睡在床上不担心有火灾……《东莞日报》报道,这是今年东莞政府工作报告中描绘出“平安东莞”建设的目标。1月7日上午,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徐建华参加东城代表团分组讨论时,对该目标大加赞赏。另据报道,这也是东莞市政府连续第八年将社会治安排在政府十件实事第一位。

  政府对社会治安的重视程度,由此可见一斑。当然,这种重视程度本身,也在一定意义上反证,作为一座汇聚大量流动人口的移民城市,东莞所面临的巨大的治安压力。还有媒体盘点了自2007年以来,政府为此目标所做的种种努力,最后归纳出政府部门的治理思路,已经从改善硬件设施,逐步转移到加强软件管理。这样的盘点,再度让人直观地看出,治安议题所凝聚的社会关注和耗费的资源。

  一座由传统社会急速迈向现代化的城市,遭遇治安之痛,让人同情。不过,就全球很多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的国家和城市经验来看,改善政府的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应该彻底改变过去社会管理由管理者唱“独角戏”的局面。就社会治安而言,除了政府部门之外,基层社区与住宅小区的安保、企事业单位的内部保卫、保安服务公司、各种民间社会治安志愿者组织等民间社会及NGO组织,也都是改善社会治安重要而不可缺少的力量。这种公众对于社会治安的广泛参与,不仅能在一定程度上改善局部治安状况,还能极大促进公共治安部门的效率和作风。

  比如,上世纪初,西方绝大多数产业发达、人口密集的大城市曾经盛行的社区警务变革运动,就很深刻地改变了现代城市的社会治安理论,其倡导的“破窗”理论和“问题导向型警政”实践,更是大大促进了城市的治安形势的好转。人们普遍认为,有组织的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到社会治安中来,至少有两个方面的意义:一方面,当公共治安服务存在紧张匮乏的问题时,社会组织可以通过发挥自身的作用,为稳定社会、恢复秩序起到积极作用。另一方面,从公共治安绩效管理的角度看,大量的社会组织参与到公共治安部门的监督和绩效评估,不仅可以大大降低政府对此所负担的成本,更能在信息共享、社会舆论甚至立法层面,为社会治安的改善提供支持。而政府要做的是,开放更多的公共治安信息和社会组织空间,便可大大吸纳其中的民间力量。显然,此中经验,值得已经连续8年将社会治安列为十件实事之首的东莞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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