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时间网讯 日前,东莞市卫生局公布,两家医疗机构塘厦社区卫生站、塘厦三正半山豪苑被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记者了解到,这两家医疗机构均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即“医疗机构必须按照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医疗机构不得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相关条例,两家医疗机构分别被处以人民币6000元罚款,并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市卫生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以来,已有8家医疗机构被吊证,还有2家正在处理中。(记者肖佩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