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时间网讯 偷了车牌,还留下写有电话的纸条,向车主索要赎金。两名无业男子在塘厦、寮步和大朗等镇街疯狂作案18起后,被警方抓获归案。
昨日,记者从市第三人民法院获悉,这两名男子因犯敲诈勒索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和两年五个月。
今年初,17岁的云南籍男子阿华(化名)在寮步镇认识无业男子黄某财(有盗窃抢劫前科)。二人相熟后,一起租房居住。
阿华后来得知,黄某财专做“车牌生意”:偷车牌后,再找车主要钱赎车牌。在黄某财引诱劝说之下,阿华跟着黄某财学做“车牌生意”。
今年5月底到6月初,不到一个月时间,两人就在塘厦镇花园街、寮步镇、大朗镇、茶山镇等地偷盗车牌18起,作案时间均在凌晨。得手后,他们会在车的雨刮处留下小纸条,再在附近找一个地方,比如屋檐、乱石堆、雨棚、电线杆、广告牌等处将车牌隐藏好。
车主发现车牌丢失一般都会给他们打电话。电话中,黄某财会要求车主汇100至200元不等到相应银行卡账户。
在确认汇款到账后,黄某财会告知车牌的具体隐匿地址。车主按照黄某财提供的地址就能找到车牌。
至案发,阿华和黄某财共敲诈勒索到手1700元。
判决时,考虑到阿华是未成年人,犯罪时未满18岁,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
(记者 邓志高 通讯员 钟紫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