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东莞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二次会议,听取有关人才情况报告,审议并原则通过《东莞市特色人才特殊政策实施办法》等一批政策,并对下一阶段的人才工作进行研究部署。东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徐建华主持会议并讲话,强调加快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充分发挥人才政策叠加效应,最大限度地把人才优势转化成发展优势。
东莞市委副书记、市长袁宝成,东莞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白涛,东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张科,副市长贺宇、喻丽君出席会议。
工作现状:党管人才工作新格局基本形成
会议听取了《提升东莞市人才政策体系竞争优势研究报告》、《关于贯彻落实市领导在〈东莞市新型研发机构人才发展状况调研报告〉上相关批示的报告》;审议并原则通过《东莞市特色人才特殊政策实施办法》、《关于举办2015东莞招才引智大会的请示》、《东莞市重点企业人才成长扶持试行办法》、《东莞市鼓励柔性引进海外专家来莞工作试行办法》、《东莞市名师、名医、名家特殊津贴管理办法》等政策及活动方案。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加快确立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布局,造就规模宏大、素质优良的人才队伍,推动我国由人才大国迈向人才强国”。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全面深化改革,需要有力的人才支撑”。
徐建华指出,今年以来,东莞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始终坚持党管人才原则,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不断创新工作抓手,抓好政策落实,提高服务质量,推动全市人才工作扎实有序发展。总体来看,我市党管人才工作新格局基本形成,“尊重人才、尊重知识”的氛围越来越浓厚,吸引人才和留住人才的能力越来越强。
人才优先:充分发挥各级人才政策叠加效应
徐建华强调,全市上下要把人才工作摆在优先发展的位置,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和奋发有为的责任感,结合目前正在编制“十三五”规划,对人才发展和人才工作优先谋划、优先布局、优先发展,加快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把各方面优秀人才集聚到东莞改革发展各项事业中来,最大限度地把人才优势转化成发展优势。
徐建华指出,近年来,国家和省市都密集出台了相关的人才政策,这些扶持政策的内容之多、力度之大、含金量之高前所未有,接下来要适应新形势要求制定好新政策以及用好用活现有人才政策,充分发挥各级人才政策的叠加效应。要加强政策统筹,深入调查研究,做好跨部门政策咨询,加快完善“1+N”人才政策体系,不断提升政策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全市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真正学深学透学精各项政策,帮助企业和人才用足用好政策。
人才引进:打破户籍、地域、身份、人事关系等刚性制约
徐建华强调,当前,东莞市人才的供需矛盾仍然比较突出,特别是“高、精、尖”人才仍然偏少,难以适应全市转型发展、科学发展的需要,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招才引智力度,树立更加开阔的视野、更加开放的思路,敞开大门、广纳英才。要进一步开辟招才引智新路径,坚持“因地制宜、以用为本、引育结合”的原则,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招才引智工作,大力探索设立海外人才联络站、聘请“招才大使”、“招才专员”等,要打破户籍、地域、身份、人事关系等刚性制约,通过智力引进、人才创业、人才派遣等多种形式,实现柔性引才、柔性用才,努力做到“莞才莞用”、“天下才东莞用”,大幅提高人才相对聚集度。
徐建华要求强化人才工作统筹协调。各级党委(党组)要把人才工作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抓好人才工作的组织领导和人才规划的制定实施。组织部门要充分发挥人才工作的牵头抓总作用,加强对人才队伍建设的宏观指导、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其他职能部门要树立全市人才工作“一盘棋”思想,既抓好各自领域和系统的人才工作,又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
延伸阅读
揭秘《东莞市特色人才特殊政策实施办法》修改历程及特色亮点
“五个突出”对人才政策全面优化
修改
参照借鉴14个城市人才政策
《实施办法》修订工作于今年5月启动,市人才办联合有关部门组成课题调研组负责政策的调研工作。联合东莞人才发展研究院开展了与北京、上海、广州、深圳、苏州、昆山等14个城市的人才政策进行比对分析,并召开6场不同领域的专题座谈会,认真听取各类人才、企业和部门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8月中形成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向镇街及各单位征求意见建议,并召开4场座谈会,广泛听取和研讨对《实施办法》的修订意见。9月初,完成《实施办法(征求意见二稿)》,并开展第二次征求意见和人才目录征集工作;9月下旬,根据征集意见情况,修改完成了《实施办法(送审稿)》。
特色
做优增量、盘活存量
《实施办法》共五章28条48款,在《暂行办法》基础上增加了4条5款。根据“问题导向、务实管用、形成优势”和“高、新、特”的总体要求,按照借鉴先进、补齐短板、做优增量、盘活存量的原则对政策进行了全面的优化和完善,主要体现在 “五个突出”:
一是突出产业发展导向,围绕经济社会转型需要集聚人才。《实施办法》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发展战略和中心工作,聚焦东莞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产业转型升级过程中重点发展的行业、产业、领域,改变了过去主要偏重“三重建设”所涉及的行业和产业,引才重点扩展到我市经济社会转型发展急需的产业、行业、领域的高层次人才,进一步强化政策导向。
二是突出高端引领,打造有核心竞争力的政策条款。《实施办法》适用的人才群体依然定位高端,在原来一、二、三类人才基础上增加了特级和四类人才,填补了原政策对于世界级人才以及中高层次人才的空白。
三是突出社会贡献导向,建立多元的人才评价标准。突破原来主要根据荣誉、称号、奖励为认定评定依据的做法,对特色人才定义进行了修改,做到不拘一格评价人才。
四是突出以人为本,进一步丰富政策待遇内涵。《实施办法》围绕人才最关心的认定评定、创业资助、教育医疗、人才住房、居留落户等问题和需求,提出了有关扶持条款。修改后的《实施办法》共有15个方面扶持政策,比原来增加 “创业扶持”、“引才奖励”两个方面的扶持条款。
五是突出以才引才,建立上下联动引才奖励机制。通过设立引才奖励,充分发挥用人单位、中介机构的引才主体作用,加大对紧缺创新创业人才引进力度。充分发挥镇街(园区)的引才积极性,鼓励“各镇街、园区对其辖区范围内招才引智工作突出的村(社区)可适当予以奖励”,调动村(社区)招才引智、服务人才、后勤保障等方面的工作积极性。(来源:东莞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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