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都说花钱买平安,现在遇到一些反复闹访的,花钱也买不来平安,这方面希望法院能够给我们提供一些可行的建议。”
昨日上午听完“两院”报告回到大朗代表团所在的讨论组后,大朗镇委书记胡浩举便向在场的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杨宗仁吐起苦水,讲述基层镇街在处理涉诉信访案件上正面临进退两难的境地。
胡浩举说,一些案件经过法院一审、二审下来后,当事人对判决结果不满意,就持续到国家、省、市各级政府去信访。而在现有体制下,基层镇街经不起这样的持续闹访,往往在正常途径无法及时解决的情况下,出于维稳考虑只能寻求给钱了事的私下解决途径,“但很多时候,给钱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有些当事人拿了20万元、30万元后,隔一段时间钱花完了又返回来闹访要钱,这给镇里面形成很大的压力,希望法院提供一些解决这类问题的建议”。
类似的诉求同样出现在东坑代表团讨论现场。在场有代表建议,东莞应该进一步加大对长期无理缠访、闹访人员的打击力度,在办理具体案件时,让当事人更加准确地理解法律,主动用好法律,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进而转变群众信闹访而不信法的观念。
事实上,一些基层法院同样受到涉诉信访的困扰。在今年的东莞“两会”上,东莞市政协委员、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陈斯就专门提交了一个有关《解决涉诉信访,必须依法进行》的提案。陈斯在提案中提到,涉诉信访是信访制度在司法领域的延伸,但在东莞基层法院的司法实践中,涉诉信访已成为困扰基层法院工作的突出问题,部分案件当事人闹访、缠访现象严重,甚至为获得不法利益,采取网络造谣等违法形式给地方党委、政府及政法机关施加压力。
陈斯说,在建设法治东莞的背景下,东莞积极推进全市信访工作机制改革已刻不容缓。他建议东莞建立以法律手段终结,以司法程序规制的新机制。一方面,有关部门不宜过度介入信访案件;司法机关应推动全程公开,提升办案质量,对于恶意诋毁、网络造谣等极端信访的则要依法予以坚决打击;另一方面应该加强法院执行工作力度,及时兑现判决权益,并探索确立信访终结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