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公开谴责青大青鸟华光

企业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5-12-29 10:14   热门评论
  上交所公开谴责青大青鸟华光
 
  上交所日前宣布,因存在信息披露违规、虚增利润及营业收入,对潍坊北大青鸟华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鸟华光”)及相关高管进行公开谴责。
 
  上交所表示,青鸟华光未如实披露实际股权控制关系,自2007年股东发生系列变化以来,青鸟华光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构成、生产经营等重大事项决策管理模式等方面并未发生实质性变化。北大青鸟通过委任董事、管理人员、控制资金、投资事项向北大青鸟报批等方式实际控制青鸟华光生产经营及财务等重大决策。但青鸟华光在2007年至2012年期间的各年度报告中均未如实披露前述情况,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的披露不真实。
 
  另一方面,2012年,青鸟华光及其控股子公司潍坊青鸟华光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公司)将持有的北京青鸟华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华光)合计100%股权出售给新疆盛世新天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盛世新天)。通过该笔交易,青鸟华光确认4314万元股权转让收益,并全部计入了2012年当期损益。经进一步查明,该笔北京华光股权转让事项实为关联交易,形成的利得应当计入所有者权益,但青鸟华光隐瞒了上述事项的关联交易事实,并通过确认股权转让收益的方式,实现青鸟华光2012年度净利润由亏损变为盈利。而且,青鸟华光2010年、2011年已连续两年亏损,因此青鸟华光通过北京华光股权转让事项实现盈利,规避了公司股票被实施暂停上市。此外,青鸟华光还通过无商业实质的购销交易虚增2012年营业收入,并由此规避了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处理。
 
  上交所宣布,对潍坊北大青鸟华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时任董事周燕军、侯琦、刘永进、任松国、于明、时任独立董事钱明杰、王龙彪、路志鸿、时任监事郭瑜、陈梁、时任董事会秘书刘世祯、时任财务总监张永森予以公开谴责。(记者 吴黎华)(来源: 经济参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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