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人员再查封中堂塑胶厂 该厂已搬迁逃跑

企业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5-06-17 07:34   热门评论
  非法塑胶厂藏身铁皮房内,通过暗管排放污水长达三年之久,虽然屡被查处,但依旧非法开工。6月3日,记者将情况向中堂镇环保部门反映后,执法人员当日到场查处并未采取有力措施。8日再前去查封时,已是人去楼空。目前,因为企业无牌无证,排污人的责任也无从查起。塑胶厂周边的工业废渣分拣已经责令限期搬离。
 
  问题:5天后环保部门上门查封扑空
 
  东莞环保部门通报称,6月3日接到南方都市报记者反映的中堂镇湛凤路段内河涌有排污口排放红色污水现象。环保局领导作批示,要求执法人员从速查办相关环境违法行为。但在随后的现场查处中,中堂分局的执法人员在现场并未采取有力措施。
 
  5天后,也就是6月8日,东莞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和法院执法人员到现场再次查封时,已是“人去楼空”,因此也无法再查封。
 
  6月12日,记者再次来到现场,看到此前堆满塑料制成品的仓库已被打扫干净。地面上还有一些五颜六色的燃料无法清除,非法塑胶厂早先埋设的排污暗管依然存在,里面还有没有排走的污水,已经散发臭味。第一次法院查封的封条也被取走了。
 
  6月3日下午,中堂镇环保执法人员还告诉记者通过房东找到了塑胶厂老板,并表示会进一步处罚。但几天之后,老板将设备和产品都搬走了。为什么要隔5天才查封?环保局给出的书面回复是:因为封条是环保局申请法院贴的,要将情况反馈给法院,需要5天时间。
 
  解释:“因无牌无证不适用于新环保法”
 
  在中堂环保执法人员的手里,记者看到从2013年开始对该塑胶厂的处罚记录,罚款金额已从6万元增加到了12万,但塑胶厂老板就是不交,执法人员表示没有办法,只能按时间算滞纳金。
 
  2015年开始实施的新环保法明确了执法人员有现场查封以及按日计罚甚至行拘企业老板的权限,以达到尽快消除污染的目的。但环保执法人员表示,这个非法塑胶厂不适用于新环保法,并向记者出示了一本新环保法配套实施办法,配套办法第一条就说了,必须找到企业主体也就是经营人才可处罚,这家塑胶厂无牌无证,根本没有主体。
 
  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则表示,2013年开始对塑胶厂执法时,还没有新环保法。所以对这个塑胶厂上一个执法循环已完毕,要执行新环保法,得重新对这家塑胶厂立案。目前已经立案。但记者从中堂镇环保分局得到的反馈则是,无法确定企业经营主体,所以还没有立案。
 
  最终,这个非法排污了三年的塑胶厂搬走了,导致严重水污染的责任无从追起。
 
  [市环保局回应]
 
  此厂如他处生产立即查封处罚
 
  市环保局表示责成中堂环保分局继续加强日常巡查和监管,发现该厂在另外场所恢复生产,应当立即进行查封并处罚,拒不执行的,应依法按行政拘留方式移送公安机关处理。但塑胶厂本属无牌无证,如何在巡查中再次找到这家塑胶厂,是摆在中堂环保分局面前的一道难题。(来源:南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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