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修改完善

民生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5-09-22 11:21   热门评论
  《东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修改完善
 
  昨日,记者了解到,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重新印发《东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结合东莞实际情况,对《预案》的部分编制依据、成员信息、联系信息作出调整及修改完善,并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预案》特别提出,该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不含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和城市道路(含桥梁、隧道)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发生的Ⅲ级(较大)及以下等级事故(以下简称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当发生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事故险情后,由市政府启动相应应急预案。(记者蒋幸端)(来源:广州日报)

点击进入莞讯网首页>>

品牌介绍 | 广告服务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RSS订阅 | DMOZ目录
本站部分资料来源于互联网转载和网友发布,如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我站客服,我们将尽快处理,谢谢合作!
Copyright © 2013 www.guannews.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莞讯网
备案号: 粤ICP备13054447号
法律顾问:李小军律师 电话:1332686599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