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东省省级培育发展社会组织专项资金今起开始申报
	 
	  资金紧张是很多新兴社会组织面临的难题。记者昨日获悉,2015年广东省省级培育发展社会组织专项资金从今天起开始申报。本次专项资金将择优选择不超过800家社会组织实行分类扶持,社会组织最高可获得30万元资助。跟其它很多项目资金不同的是,该资金可用于整个机构的发展,帮助很多社会组织解决长期以来存在的行政经费难题。
	 
	  主要扶持新兴社会组织
	 
	  本次专项资金的扶持对象主要是新兴社会组织,即2011年11月6日以后注册成立(或备案)的社会组织。
	 
	  本次专项资金包括2014、2015两个年度的扶持资金,择优选择不超过800家的社会组织实行分类扶持。社会组织共分为四类给予扶持,其中: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每家给予30万元资助,最多不超过500家;行业协会、商会类每家给予20万元,最多不超过150家;科技类等每家给予10万元,最多不超过150家。此外,发挥枢纽作用的社会组织,统一按30万元予以扶持。
	 
	  值得注意的是,已经获得2012年度、2013年度省级培育发展社会组织专项资金的社会组织不纳入本次资金扶持范围。
	 
	  可解决行政经费难题
	 
	  社会组织获得专项资金后,可用于哪些方面?可由受扶持社会组织统筹用于办公场地租金、社会服务项目成本费用以及培训费用等支出。
	 
	  东莞一家社会组织负责人称,该专项资金跟其它很多项目资金用途不同。“以往申请的项目资金基本都规定要用于对应项目的开展,而该资金则可用于整个机构的运作和发展,解决了机构一直以来存在的行政经费难题。”
 
	 
	  据了解,在2013年广东省省级培育发展社会组织专项资金分配中,东莞共有14家社会组织共获得350万元资助,为社会组织的发展起到了较大的推动作用。
	 
	  [申报方式]
	 
	  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网 址 :www.gdbs.gov.cn)“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平台”,按照操作指引进行网上申报和提交材料;
	 
	  申报受理时间:2015年8月13日- 8月20日。(来源:南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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