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东莞超4.4万人次养老保险转出

民生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5-08-07 09:30   热门评论
  2014年东莞超4.4万人次养老保险转出
 
  最近咨询养老待遇领取地的参保市民增多。如果购买养老保险的地方有两个甚至更多,最终到了退休年龄,领取待遇的时候该在哪里领取养老待遇呢?东莞市社保局表示决定你在哪里领取养老待遇的,与自己在某地的缴存年限有关。
 
  去年有4.4万人将养老保险转出
 
  2014年全市社保信息上,公布了去年社保转移的相关数据。数据显示,2014年,全市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58620人次,转移金额65722.09万元,其中办理转入13903人次,转入金额12257.74万元,转出44717人次,转出金额53464.35万元。
 
  社保不能退保,如果您在东莞参保多年,想转回老家,那么办理程序也非常简单。只要带上自己身份证原件到社保部门办理一个缴存凭证即可。中间的衔接手续都由社保部门之间进行对接,市民不需要来回跑。这样的便利也使得办理社保转移的参保人越来越多。社保专家表示,转移人数从最初的每年几千人到现在的几万人,越来越多的参保人也从转移衔接政策上受益。
 
  跨省转移一般在缴费年限最长地领取养老待遇
 
  对于转移的参保市民来说,有许多是跨省转移,也有省内转移。市社保局工作人员解答,跨省转移与省内转移的最终待遇领取地,条件要求不一样。
 
  对于跨省转移的参保人,如果是转移到户籍所在地的,则直接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如果跨省转移且不是转回户籍所在地,这类转移待遇最终领取地,取决于在某地缴费年限。在某地缴存年限累计满10年的地方,就是参保人最终领取养老待遇的地点。如果你两个地方参保年限累计都不满10年,则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另一种对于本省流动就业转移社保的,参保人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条件,由最后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办理申领、审核手续并发放基本养老保险金,年度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和死亡待遇等。
 
  小贴士
 
  两个例子告诉你怎样领取养老保险
 
  跨省转移
 
  张先生的户籍地是江西省南昌市(省外户籍),养老保险在上海、长沙、东莞分别参保缴费了5年、11年、3年,目前仍在我市参保缴费,待张先生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其在东莞市参保的时间不满10年,则以参保缴费满10年的长沙市作为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将其他统筹地区的养老保险转入长沙市合并计算养老金(跨省的养老保险关系是以满十年的地方作为退休待遇领取地,若都不满十年,则以户籍地作为退休的待遇领取地)。
 
  省内转移
 
  陈先生的户籍地是湖南省长沙市,养老保险在中山、深圳及东莞分别参保缴费了4年、7年和5年,目前仍在我市参保缴费当中。根据省内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的规定,陈先生可将中山和深圳的保险转入我市合并累计,待陈先生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且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可在我市办理退休并享受我市退休待遇(广东省内是以养老保险最后参保地为退休的待遇领取地)。
 
  (1)跨省转移的领取方式
 
  如果是转移到户籍所在地的,则直接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如果不是转回户籍所在地,这类转移待遇最终领取地,取决于在某地缴费年限。在某地缴存年限累计满10年的地方,就是参保人最终领取养老待遇的地点。如果你两个地方参保年限累计都不满10年,则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2)省内转移的领取方式
 
  当参保人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条件时,由最后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办理申领、审核手续并发放基本养老保险金,年度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和死亡待遇等。(来源:东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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