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环保法》实施以来高埗环保分局开出首个“查封”令
7月23日,高埗环保分局联同市监测中心站、高埗公安分局对该镇1家违法排污企业进行了直接查封,当场制止了企业的违法行为。这是新《环保法》实施以来,该镇首次以环保部门的名义对违法企业直接实施查封,而在以往,所有违法排污企业的查封都要通过法院实施,违法行为往往要半年以上才能制止。
当联合执法人员赶到该排污企业时,车间内有多名工人正在生产当中。经检查发现,该企业占地130平方左右,主要从事螺丝加工生产,设有除油、煲黑、清洗、脱水等工序,没有办理任何环保审批及验收手续,产生废水、废气直接排放,该企业负责人交代,他们刚刚搬到
东莞不到10天时间。
高埗环保分局执法人员立即责令其停止生产,并将印有“东莞市环境保护局”的封条贴上了各生产设备,及时制止了他们的违法排污行为,而市监测中心站工作人员则现场取水样,待废水监测数据出来后,将实施进一步的处罚。
据高埗环保分局介绍,这宗案件是新《环保法》实施以来,该镇首次以环保部门的名义对违法排污企业直接实施查封的执法措施。记者了解到,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环保法》被称为“史上最严”环保法。在对违法企业的惩处措施方面,新《环保法》增加了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治安拘留等强制措施,毫不留情查处未经审批、无证违法生产等环境违法问题企业。(记者 吴孟武)(来源:高埗广电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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