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针对冬季出台大气污染防控方案
冬季是东莞市大气污染相对严重的季节。昨日,市环保局公布了《2014-2015年度冬季大气污染防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在PM2.5达到中度污染时,在重点区域实施污染应急措施,降低大气出现重度污染威胁居民健康的可能性。
据悉,这是我市首次针对冬季出台大气污染防控方案。市环保局还将联合多部门增加监管频次,加大监管力度,做好大气污染防控工作。
火电厂每月2次监管
专项行动实施时间为2014年11月1日至2015年2月28日(为期4个月),其中重点防控时段为2014年12月1日至2015年1月31日(为期2个月),将在全市辖区范围,其中重点区域为城区附近镇(街)以及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较大的镇(街),包括:南城、东城、莞城、万江、寮步、高埗、道滘、石碣、大岭山、厚街、麻涌、中堂、望牛墩、洪梅、虎门、长安等16个镇(街)。
《方案》提出,加强火电厂烟气达标排放监管,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火电厂监管频次增加为每月2次,对未能达标排放,特别是65蒸吨以上未能达到烟尘特别排放限值要求的燃煤机组依法进行查处。
同时,强化高污染禁燃区管控工作,对仍未开展治理任务的34个高污染燃料设施所在企业依法进行查处。对已签订合同但未完成治理的44个高污染燃料设施所在企业加强督导,要求在12月31日前完成改燃清洁能源工作,逾期无故仍未完成的依法进行查处。
此外,市环保局将协同市相关部门强力推进各项“黄标车”淘汰措施,2014年底前完成全市年淘汰6.9万辆黄标车及老旧车辆的任务。加强与公安部门沟通,加快电子抓拍系统建设,加强工作部署,扩大黄标车限行区域,2015年1月1日扩大到各镇街中心区。
PM2.5中度污染 停开部分公车
《方案》提出,针对冬季PM2.5污染特点,实施PM2.5中度污染应急措施。行动期间,PM2.5达到中度污染(最近24小时浓度大于或等于115微克/立方米),且在48小时内气象条件也不利扩散时,将在重点区域实施应急措施,避免PM2.5重度污染状况发生。
具体措施包括:增加主要道路清扫保洁频次,每天喷水次数不低于5次;建筑工地加大洒水降尘频次,每天的洒水次数不低于3次;工业堆场增加一次稳定剂喷洒次数,所在厂区内道路加大洒水降尘频次,每天洒水次数不低于3次;市政工程停止建筑拆除施工作业,停止土方挖掘作业;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封存30%等。
针对封存公务用车这一措施,市环保局水气科工作人员表示,PM2.5中度污染应急措施的实施细则正在制定中,近期就将会出台。停开公务用车属于倡导性举措,一旦启动相关应急方案,在保障应急等必要用车的时候,机关单位应尽量少使用公务用车。同时,市民也应少开车多选择公交出行。
将发起“绿色出行日”活动
《方案》要求,在重点控制时段发起一次“绿色出行日”活动,积极利用新闻媒体倡导和推行绿色出行、公交出行,减少市民自驾车和政府公务用车使用频次,减少汽车尾气排放量。
在重点控制时段,重点针对行动期间群众重复投诉较多的锅炉、VOCs、餐饮油烟以及扬尘污染企业开展一次大气污染源暗访专项行动,行动过程邀请媒体参与,对行动中发现的违法行为通过媒体进行曝光。
进入十一月份,东莞接连出现雾蒙蒙的天气,PM2.5成为空气主要污染物,损害人们的呼吸道。昨日,市环保局向媒体通报,东莞启动为期四个月的冬季大气污染防控专项行动,对火电、锅炉等重污染源进行强化减排,并实施PM2.5中度污染应急措施。同时,空气质量实况发布平台每小时更新全市14个空气站点的实时监测数据,以及不同污染等级下的健康指引,市民可通过官网、微博、电台等多种渠道查询获知。
14个空气站点监测数据多种渠道发布
东莞多个空气质量检测站点的监测结果显示,进入本月,PM2.5迅速接替臭氧成为空气污染物的主角,加上二氧化氮和臭氧,冬季空气的各种污染物直接损害人们的呼吸道,引发包括哮喘、支气管炎和心血管病等方面的疾病。
据市环保局介绍,该局每日通过官方网站、微博、电台等多种渠道发布全市空气质量状况。其中东莞市空气质量实况发布平台提供全市14个空气站点的实时监测数据,及不同污染等级下的健康指引,每小时更新一次。市民可通过这些渠道查询,在出现空气质量较差的情况时,尽量避免进行高强度的户外运动,老人、小孩等敏感人群做好防护措施。
实施PM2.5中度污染应急措施
昨日,市环保局还向媒体通报称,为期四个月的冬季大气污染防控专项行动在本月展开,其中重点防控时段为2014年12月1日至2015年1月31日,重点区域为城区附近镇(街)以及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较大的镇(街)。
针对冬季PM2.5污染特点,东莞将降低大气应急措施启动条件。行动期间,在未达到大气重污染情况时,PM2.5达到中度污染(最近24小时浓度大于或等于115微克/立方米),在重点区域实施PM2.5中度污染应急措施。在充分考虑不利气象条件的前提下,至PM2.5稳定降低到轻度污染(最近24小时浓度小于115微克/立方米)的第2天止,避免PM2.5重度污染状况发生。
实施PM2.5中度污染应急措施包括:增加主要道路清扫保洁频次,每天喷水次数不低于5次;建筑工地加大洒水降尘频次,每天的洒水次数不低于3次;工业堆场增加一次稳定剂喷洒次数,所在厂区内道路加大洒水降尘频次,每天洒水次数不低于3次;市政工程停止建筑拆除施工作业,停止土方挖掘作业;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封存30%;增加重点大气污染企业监管频次,其中国控、省控及市控大气污染企业增加到每天一次等。
重点对火电、锅炉等重污染源强化减排
根据《东莞市冬季大气污染防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东莞将在这几个月内重点对重污染源隐患排查和强化减排。对未能达标排放,特别是65蒸吨以上未能达到烟尘特别排放限值要求的燃煤机组,环保部门将会进行查处。同时,还会对仍未开展治理任务的34个高污染燃料设施所在企业依法进行查处。对已签订合同但未完成治理的44个高污染燃料设施所在企业,要求在12月31日前完成改燃清洁能源工作,逾期无故仍未完成的依法进行查处。
此外,市环保部门还将在12月底前完成剩余的100家木质家具和制鞋行业企业、360家餐饮服务单位的治理工作,完成114家木质家具和制鞋行业企业指令性监测工作,对未能达标的企业按照监管分工,移交环监分局和各环保分局依法进行查处。其中,重点排查未完成整改和有闲置污染处理设施的VOCs排放企业,重点加强对莞城、东城、南城、万江等镇街大型餐饮业油烟排放单位的监管,重点时段大型餐饮业油烟排放单位监管频次增加为每月1次。
加油站、储油库和油罐车油气的治理也纳入了此次专项行动中。市环保局每月会对油品企业进行油气回收治理现场检查,对无故闲置油气回收治理设施的企业依法进行查处。
大气污染违法企业将会受到前所未有的严厉处罚。据市环保局透露,明年1月1日起,新环保法实施后,对大气污染物超标排放或超出总量控制指标排放的企业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未完成整改的企业坚决不能复产,情节严重的,报请市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来源:东莞阳光网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