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管局于8月14日集中通报五起虫媒传染病防控物资价格违法典型案例。此次专项检查覆盖中堂、沙田、虎门、万江、东城等区域,重点查处防蚊灭蚊用品及退烧药品未明码标价行为。五家涉事经营主体均因违反《价格法》第十三条被立案调查,目前案件已进入调查程序。
中堂农资店喷雾剂隐匿标价
7月下旬执法检查中,中堂镇某农资经营部销售的家佳福喷雾器、高氯残杀威悬浮剂等商品未悬挂价格标签。执法人员当场取证,于7月31日正式立案。现场照片显示,货架上的杀虫剂瓶身仅贴有产品说明,价签位置空白。
沙田虎门农药店价格信息缺失
8月初连续查处两起农资违法案件。沙田镇某农资店销售的"力劈"高效氯氰菊酯、"秀针丝"高氯·残杀威等农药无标价信息;虎门镇某农药化肥店货架上的"喜杀"卫生杀虫剂、"鑫润丰"背负式电动喷雾器同样未公示价格。两案分别于8月2日、4日立案。
万江药店退烧药价签空白
当周检查发现连锁药店违规现象。万江区某医药分店销售的对乙酰氨基酚、布洛芬等退烧药及风油精未明码标价。执法人员调取进货单据与销售台账比对,确认违规事实后于8月4日立案。
东城化肥商店高危农药无标价
8月5日东城某化肥商店查处情况显示更严重违规。店内销售的敌敌畏、敌百虫等剧毒农药及手摇喷雾器均无价格标识。现场查获的"网夫"高氯胺菊酯农药敞口存放,存在安全隐患。
此次通报的五家经营者均涉嫌违反明码标价强制规定。市场监管部门重申,虫媒传染病防控期间将加大执法力度,对防疫物资价格违法"零容忍"。全市药店、农资店等经营者需立即开展自查,按规定在显著位置公示商品品名、价格等信息,违者将依法从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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