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幼儿园托管试点启动 确定长安和寮步共3对试点园

教育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7-06-23 15:11:01
  民办幼儿园托管试点启动 确定长安和寮步共3对试点园
 
  市教育局昨日通过官微发布消息:为推进我市学前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努力缩小区域、园际办学差距,提高我市学前教育公共服务水平,市教育局起草了《东莞市民办幼儿园委托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并确定长安镇和寮步镇共3对试点园。
 
  托管试点幼儿园具备以下条件
 
  1. 管理制度健全,近年来保持较高的办学水平,办园富有特色和成效,社会声誉良好,在区域内能发挥示范辐射带动作用。
 
  2. 领导班子有教育理想,思想先进,有丰富的办学经验,对委托管理试点工作抱开放、接纳和支持的态度。
 
  3. 教师队伍比较稳定,专业化发展水平良好,教研气氛活跃,教师教育科研能力整体较强。
 
  4. 能安排2-3名工作人员(副园长1名、中层干部1名、骨干教师1名)负责委托管理主要的工作,并能轮流常驻受托方幼儿园参与管理工作。
 
  受托方幼儿园具备以下条件
 
  1. 幼儿园举办者和管理者对未来发展有科学规划,参与委托管理试点工作的意愿较为强烈,愿意承担托管试点工作所需的费用。
 
  2. 办园条件比较完善,按要求配足保教人员,师资队伍较稳定,有一定办学规模,已创建成为广东省规范化幼儿园或为新开办幼儿园(办园时间不足1年)。
 
  通过东莞市优质公办(集体办)园对试点民办园实施委托管理,帮助和促进受托民办园办学水平明显提升,2-3年内成为区域内有一定影响力的幼儿园。通过开展托管试点工作,探索构建适合我市民办幼儿园发展的委托管理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形成我市幼儿园优质资源的共享机制,促进我市学前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委托管理试点工作周期为1年,1年期满后视托管工作成效,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托管。
 
  受托方幼儿园举办者、董事会可以将幼儿园管理、教育科研、文化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办园特色项目打造等全部或某一方面工作交由托管委员会推进实施,托管委员会在受托方幼儿园性质和体制不变前提下,享有与托管内容相关工作的决策权。
 
  托管方幼儿园采取驻校、带教、帮扶、跟岗、互派、定期指导、双方交流、专家引领等机制开展工作,并鼓励大胆创新,共建共享资源平台,开拓互联网下的园际交流和协作机制。(来源:东莞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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