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胜周建和,不为人知的发迹史

企业   来源:法制与社会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7-05-10 16:49:08
  近日,媒体曝出上曾经风光无限的北京庄胜崇光百货经营陷入困境,商家纷纷撤场,与供货商、商家法律纠纷层出不穷,根据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已公开的裁判文书显示,2016年12月至今,涉及庄胜崇光的裁判文书达84份......
 
  庄胜崇光百货衰败新闻再一次将掌控人周建和推动公众面前。但此人非常低调,媒体少有他的报到,行踪非常神秘。从网上公开信息看,周建和颇有传奇色彩,1963年8月,周建和出生于湖南省娄底市双峰县。1985年高中毕业后,周建和进了县里的农贸公司。1986年,周建和从公司停薪留职,开了一家小服装店。赚了一点儿钱后,他开始做兔毛生意,此后又到广州去做纺织品原材料等初级产品的出口贸易,生意做到了香港、秘鲁等地,并于1989年加入了秘鲁国籍。
 
  1990年1月,周建和在香港成立了庄胜有限公司。1992年11月,应北京市赴港招商团的邀请,周建和在北京成立庄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参与宣武门地段的旧城改造,也就是现在庄胜崇光百货。
 
  周建和从1986年“下海”,到1992年以外商的身份回来,周建和的“原始积累”完成得十分迅速。关于第一桶金的来源,流传着3种版本:一是庄胜公司的正式说法,说周建和当时做的是对外贸易;二是他家乡流传的说法,说他在股市里赚了一大笔钱,公司名为“庄胜”,带有浓烈的股市味道;还有一种比较尖锐的说法,说庄胜集团有一些不想为外人知道的业务。
 
  周建和在大陆的发迹史更有不为外人所知秘密。周建和所以选择低调,精明老道的他,深知庄胜资本积累的原罪,以及被外界所知种种身遭诟病的商业之道,害怕高调的宣传与聚焦,必然引起外界关注,将庄胜不为人知行为曝光世人。
 
  北京庄胜设立之时,正值我国改革开放由农村向城市扩张,各个领域的改革尚处于萌芽时期,房地产开发领域及中外合资模式的房地产企业也处在起步阶段。
 
  此时周建和控制下的香港庄胜投资有限公司,只是注册设立两年、注册资本10万港元籍籍无名的小公司。周建和作为该公司唯一股东,既无房地产开发的业务背景和从业经验,也缺乏北京市的地缘人脉关系。在北京市中心城区旧城改造项目成为房地产开发先导、相关优惠政策激励各区政府争做第一个吃螃蟹者的时代环境下,香港庄胜因缘际会与原宣武区政府结缘,与政府旗下的主力开发公司——宣武区城市综合开发公司组建该区第一家中外合资房地产开发公司:北京庄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庄胜地产),注册资本1600万美元,香港庄胜占股60%。
 
  事实上,香港庄胜根本不具备出资设立庄胜地产的资金实力。但根据当时的中外合资企业登记管理规定,中外双方均需出具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令人蹊跷的是,香港盐业银行为该公司出具的资信证明为:“庄胜公司在我行有户记录,多年来情况活跃、良好,负责人拥有多间公司及物业,为人殷实,作风稳健,负责人及其公司在我行授信额度超过港币八位数字以上”。
 
  这样的资信证明有多处存在明显漏洞和疑问,其真实性十分欠缺。其一,截至该资信证明出具之时,香港庄胜设立才刚刚两年时间,不存在该公司银行账号“多年来情况活跃”的基本事实。其二,“负责人拥有多间公司和物业”也与事实相悖。因为周建和作为该公司唯一股东,既没有多间公司,也没有能力在香港购置物业。其三,按照业务规则,银行对企业或个人的资信证明应当具体说明银行存款的位数,而不是银行授信额度的位数。退一步讲,即使银行以授信额度来证明香港庄胜的资信状况,对这样一家注册资本10万港元、无规模化主营业务的公司,该银行不可能给予千万级的授信额度。时至2012年,香港庄胜在2012年《周年申报表》中所记载的股本金只有区区200万港元,10年之前不可能取得金融机构8位数以上的授信额度。
 
  由此可以基本判定,盐业银行对香港庄胜所出具的资信证明存在两种虚假可能。其一,出具该证明书的主体盐业银行是真实的,但该证明书的内容虚假,是周建和与该行串通的结果。其二,该证明书本身就是虚假的,也就是说该证明书从形式到内容都是虚假的。
 
  除了该证明的内容足以推定是虚假的之外,另外一项可以佐证的事实是,周建和在取得盐业银行的资信证明后不久,就成功劝说该行一名陈姓职员离职到香港庄胜工作,该陈姓职员曾代表香港庄胜来北京参与北京庄胜的部分工作,深得周建和的信任和器重,数年后才脱离香港庄胜。其人是否就是虚假资信证明的操作者或执行人不得而知,但与该事件具有密切关系则是极有可能的。
 
  香港庄胜在第一次出资时,并未按照合资合同、章程约定的期限出资到位,远远超过中外双方关于“双方确认领取营业执照后20天内入资50%,50天内入资另50%”的合同约定。庄胜地产前期设立之初的运行费用、开发项目前期费用均出自北京宣开的首期出资款。
 
  在根本不具备贷款资格和能力的情况下,周建和违反国家金融监管规定,于1993年3月29日,采取明修栈道暗度陈仓的手法,于1993年3月29日,通过湖南省华隆进出口公司从中行湖南分行以押汇方式借款1100万美元(此后截至1997年,以该公司和同样方式从湖南分行融资2770万美元),在空手套白狼的戏法中第一次取得巨大成功,并以此为开端,开始陆续从中国银行湖南分行取得大量外汇贷款,一幕又一幕的空手套白狼大戏就此上演。
 
  香港庄胜对庄胜地产的第一次出资960万美元及当年增加注册资本至4800万美元中的3840万美元出资,就是周建和均以违法违规手法从中行湖南分行融资而来。其基本手法是:先将从中行湖南分行获得的借款用于出资,随即就从北京庄胜的银行账户将绝大部分出资款转走,用于偿还银行本息及其他用途。该资金在用于出资验资、汇入北京庄胜银行账户后,除少量资金用于北京庄胜外,都在极短时间内从北京庄胜账户划走。
 
  周建和空手套白狼取得第一桶金后,又强龙压地头蛇,将宣开踢出股东,全部控制了庄胜地产,顺利开发庄胜崇光百货。
 
  庄胜周建和的恶意骗贷,恶意欠债行为最终被中行湖南分行告上法庭,告上法庭后,庄胜又使出了“托”字诀,2003年3月假意与湖南分行、中行签署了《关于债权处置、股权转让的框架协议》等合同协议,庄胜承诺分12期偿还中行湖南分行高达3056万美元债务本金,将庄胜地产及下属公司所有的部分写字楼、商业铺面等不动产作价偿还3258万美元的利息。但合同、协议签订后,周建和无赖的一面又展现出来,除偿还少量后,拒不履行合约,相反,将《抵债合同》中约定用以抵债的房产中的主要部分抵押给其他银行进行融资,可见其庄胜将商业道德底线屡屡拉低。随即庄胜地产二期项目庄胜A—G被法院查封,此时,债台高筑的庄胜外债已达40亿元,周建和也被限制出境。庄胜二期项目开始了长达10余之久烂尾。
 
  事情在2010年出现转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操盘接手项目,进行债务重组,将庄胜A—G抵给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中行湖南分行终于透过一口气,从1993年至2010年,跨越世纪的欠款,终于被还上了。10余年中庄胜的种种行为,我想中行湖南分行找不出什么样合适字样描述这家公司,诈骗?无赖?流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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