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拟选任12名人民监督员
还在热播的电视剧《人民的名义》是否燃起你对检察官的好奇?如果你对检察官队伍的实际工作感兴趣,可以从现在开始报名,以检察院人民监督员的身份近距离对他们进行了解,参与到他们的日常工作生活中。
4月20日起,东莞面向全市征集12名检察院人民监督员,获选任的监督员可应邀参加人民检察院组织的有关执法检查活动,发现有违法违纪情况的,可以提出意见和建议;对检察院的其他检察工作、检察队伍建设等有意见的,也可以向检察机关提出。检察院人民监督员一届任期五年,将获颁正式的聘任书。
在行使监督权的过程中,人民检察院应当保障人民监督员的知情权,为人民监督员履行职责提供必需的工作场所及其他必要条件。司法行政机关应当提供相应的服务和保障,并协调人民监督员所在工作单位提供支持和便利。人民监督员因履行监督职责而支出的有关费用,由司法行政机关按相关规定予以适当补助。
报名条件
(一)人民监督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年满23周岁;
4.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5.身体健康;
6.具有高中以上文化学历。
(二)下列人员不得担任人民监督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三)下列人员不参加人民监督员选任:
1.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
2.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在职工作人员;
3.人民陪审员;
4.已连续两届担任人民监督员的人员。
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17年4月20日至4月30日
报名网址:http://bm.gdsf.gov.cn/bmxt
本次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报名人员须认真阅读本公告,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个人证件照片和身份证或者居住证(正反两面)、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图片。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报名人员须仔细阅读诚信承诺,提供虚假报名信息和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任资格。网络报名完成提交后,请下载报名表格并双面打印,将表格中应填而未填的内容手写补充完整,签名,盖章,然后将报名表格一式三份,连同个人证件照片(二代身份证的照片规格,与在报名系统中提交的照片相同,背面注明姓名)一式三份,以及身份证或者居住证(正反两面)、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复印件各一式一份(建议在各复印件上注明“本件仅限用于人民监督员选任,其他用途无效。”),通过挂号信或特快专递邮寄至东莞市司法局研究室,地址:东莞市东城西路189号(东莞市司法局大楼),邮编:523000,联系电话:0769—22314673,联系人:杨沫、代春丽。(来源:东莞阳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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