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山湖(生态园)鼓励企业上市挂牌奖励暂行办法出炉
在激励企业上市挂牌、做大做强方面,松山湖(生态园)再放“大招”。记者昨日从松山湖(生态园)管委会获悉,园区鼓励企业上市挂牌奖励暂行办法新鲜出炉,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有望累计最高获奖不超过800万元。
为加快科技金融创新发展,鼓励园区企业上市挂牌,松山湖(生态园)管委会将对上市后备企业进行分段奖励,一旦被认定为东莞市上市后备企业,将可首获10万元奖金;企业申请在国内资本市场上市并经法定机构正式受理资料的,再次奖励190万元。
当其成功在国内资本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或国内上市公司自迁入园区后12个月内增发股票融资,且募集资金净额的50%以上投资在园区的,按募集资金的0.5%给予融资奖励,累计最高不超过800万元,这相比市现行的上市融资奖励标准整整高出300万元。
成功挂牌“新三板”的企业奖励50万元,首次采取做市交易方式或更高层次交易方式的奖励10万元,自挂牌后12个月内增发股票融资,或已挂牌自迁入园区后12个月内增发股票融资,且募集资金净额50%以上投资在园区的,按累计募集资金的1%给予融资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当然,获奖50万元以上的企业,也需做出5年内不得将注册地迁离园区的书面承诺。(记者 马骏)(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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