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山湖园区节能低碳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实施

万象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7-03-09 10:00:37
  松山湖园区节能低碳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实施
 
  在发展低碳经济和绿色经济方面,松山湖(生态园)(以下简称松山湖)再出新政强势刺激和引导,以进一步提升园区发展水平。记者昨日从松山湖管委会了解到,园区节能低碳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自本月起正式实施,资助范围包括分布式光伏发电等6大项目,其中单个项目最高可获资助1000万元,优秀个人也有望获得5万元专项奖励。
 
  根据这一办法,节能低碳专项资金主要从松山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产业发展资金中安排,凡在园区内合法注册的企事业单位,或在园区范围内实施节能、低碳、循环或可再生能源项目的单位,以及从事低碳节能相关工作的个人,均有机会获得这一资助。不过本级财政供养的行政事业单位,管委会及其下属机构工作人员都不能享受这一资助。
 
  专项资金主要支持园区节能低碳和循环经济发展等项目,范围包括绿色制造与循环经济新建项目、节能低碳与循环化改造项目,节能低碳先进管理类项目、碳普惠创新奖励项目,以及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绿色低碳星级评价项目等六大类,基本上可实现全覆盖。扶持力度方面,在园区内投资的绿色制造业与循环经济类新上节能低碳项目,投产后资源利用率和节能低碳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将按照项目投资额的15%予以资助,这意味着单个项目资助额最高可达1000万元。而循环化改造项目完成立项备案并计划两年内开工建设,亦可最高资助100万元。
 
  在个人奖励和资助方面,园区将举办“绿色低碳星级评价”活动,分别评选出“绿色制造之星”和“绿色服务之星”,获奖企业可获10万元奖励,其中5万元需奖励给优秀个人。(记者 马骏)(来源:广州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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