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将开发建设失信企业联合惩戒模块

万象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6-12-30 10:32:17
 
  东莞将开发建设失信企业联合惩戒模块
 
 
  作为东莞市首个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方面的政府规范性文件,《东莞市企业信息公示和信用约束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17年1月1日起实施,试行期三年。《办法》明确,要通过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进行统一的数据归集,公众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可查询企业信息。
 
  记者昨日从市工商局了解到,目前市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已基本完成升级改造,将同步开发公示系统的移动端,把企业信用查询功能嵌入微信“城市服务”平台。也就是说,将来人们直接利用微信就可以查询企业信息了。
 
  统一企业信息公示渠道
 
  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透露,《办法》明确了信息公示的内容,企业信息公示更加规范、统一、透明。
 
  《办法》明确了按照基本信息、经营信息、良好信息和警示信息四个方面对涉企信息进行分类归集,并做了具体列举。以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名称作为关联,将信息整合归集记于同一企业名下,建立企业信用档案。
 
  《办法》明确要通过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进行统一的数据归集,通过市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集中公示,有利于真正实现信用信息互通共享和全面公开。各部门分别制定企业信息公示清单,对照清单,将履职过程中产生的涉及企业信用的信息,包括工商登记、许可审批、企业年报、监督检查、行政处罚、黑名单等等,录入上传到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市工商局升级改造现有的市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为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提供“一站式”查询服务。
 
  记者从市工商局获悉,目前,市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已基本完成升级改造。接下来还将开发公示系统的移动端,把企业信用查询功能嵌入微信“城市服务”平台,探索拓展“移动互联网+信用查询”渠道。
 
  允许企业在公示系统直接打印基本信息
 
  企业在办理表彰申报、商贸交易、银行贷款、仲裁和诉讼等事务过程中,往往要用到企业基本信息纸质证明材料,这些材料以往需要到部门窗口打印,耗费了企业的时间和交通成本。《办法》其中一个创新和突破,就是明确允许企业在市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直接打印企业基本信息,各部门对其真实性和法律效力予以认可。
 
  每一份通过系统打印的企业基本信息,打印页面下方会记录信息更新时间和打印时间。同时,打印时系统会自动生成一个具有唯一性的标识码。  建立跨部门联动响应和失信惩戒机制
 
  《办法》明确升级改造现有的协同监管信息化系统,开发建设失信企业联合惩戒模块。需要对失信企业实施跨部门联合惩戒的,由发起部门和参与部门签署合作备忘录,并将备忘录注册到联合惩戒模块。目前,联合惩戒模块完成开发并投入使用。市工商局率先与17个部门签署了《东莞市经营异常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联合惩戒工作备忘录》(简称《备忘录》)。《备忘录》参与部门成为首批上线应用的部门。
 
  接下来,各监管部门也将在更多的监管领域探索跨部门合作,通过签署合作备忘录等方式,建立跨部门监管合作机制,并嵌入到联合惩戒模块。各部门、多领域环环相接,全方位实施信用监管,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工作机制。
 
  此外,《办法》也细化行政部门对失信企业的约束,明确了对有警示信息记录的企业,可视其情节采取八类重点监管和约束、限制措施。同时,《办法》也鼓励企业、金融机构以及社会组织在信用贷款、项目合作、商业投资等活动中,通过市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和使用企业信息,对有警示信息记录的企业采取必要的约束措施。(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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