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每人每月最高不超过1200元

教育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6-12-30 10:30:37
 
  东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每人每月最高不超过1200元
 
  12月28日,东莞市教育局与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局、市社会保障局等共同印发《东莞市公益普惠性幼儿园认定、扶持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对公益普惠性幼儿园的认定条件、认定程序、扶持和管理等进行了明确。
 
  《办法》规定,公益普惠性幼儿园须依法依规办学,通过东莞市“广东省规范化幼儿园”验收,年检合格,无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及其他违规行为;按规定进行收费公示,无乱收费现象。其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教费不超过同等级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的1.5倍。根据标准,省一级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每人每月最高不超过1200元,市一级不超过1050元,未评级不超过900元。
 
  公办(集体办)幼儿园直接由市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为公益普惠性幼儿园。符合条件的民办幼儿园于每年2月28日前提交认定申请,一经认定有效期三年。按照管理的隶属关系,符合条件的民办幼儿园首先向所在镇(街、园区)提交申请材料,再由镇(街、园区)审核、公示,最后经市核准,正式发文认定后向社会公布。
 
  《办法》明确提出财政扶持标准,即基本补助标准为0.6万元/班·年,教师达标奖补标准为1万元/班·年,所需经费均已纳入2017年-2020年预算。
 
  《办法》提高了教职工待遇保障力度,明确公益普惠性幼儿园除必须为教职工参加社会保险和缴存住房公积金外,全园教职工工资总额占当年保教费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各幼儿园所获得的市财政给予的基本补助和教师达标奖补,应有不少于60%用于提高幼儿园教职工工资待遇,确保专任教师工资待遇不低于东莞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2.5倍。(记者/冯文美)(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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