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重点品牌展会”按申报每年最多认定10个

万象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6-12-29 09:55:24
  东莞“重点品牌展会”按申报每年最多认定10个
 
  原“十大展会”和“成长型展会”整合为“重点品牌展会”,按申报项目数量1:1.5的比例,每年最多认定10个。日前,最新的《东莞市重点品牌展会认定办法》(简称《认定办法》)正式印发,认定条件从原来的8个简化为5个。新的认定办法加强了扶持导向性,更加突出展会规模分值的比重,更加注重展会专业化和国际化。
 
  对行业发展起到示范作用
 
  此次变更,原《东莞市重点会展项目认定办法》改为《东莞市重点品牌展会认定办法》。按照新的《认定办法》,重点品牌展会是指具有一定规模,与东莞市产业发展关系密切,能反映行业内的发展动态,体现行业发展趋势,能有效推动东莞市产业发展、促进市场消费、填补市场空白,并对行业发展起到引领和示范作用,具有较强影响力的展览会,每年认定不超过10个。
 
  而对由市级或以上人民政府主办、市财政有出资支持举办的展会可认定为重点品牌展会,但不纳入以上指标。
 
  须邀请采购商千人以上
 
  认定条件中要求,展会主(承)办单位或执行单位必须承诺申报的展会下一届仍在东莞市举办。符合国家、省产业发展导向,与东莞市支柱产业、优势产业、特色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紧密相关,对推动产业发展、促进市场消费、填补市场空白具有积极作用。
 
  另外,展览场地规模须达到1万平方米以上(含1万平方米)、参展商在150家以上(含150家)。邀请到会采购商1000人以上(含1000人)或组织到会观众1万人次以上(含1万人次)。展会及参展商必须无侵犯知识产权行为。
 
  而对经东莞市人民政府认定的重点品牌展会,根据《东莞市关于促进加工贸易创新发展全面提升外经贸水平的实施方案》和有关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给予资金支持。(记者梁锦弟)(来源:南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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