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供水设施存问题必须进行设施改造

万象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6-11-15 16:22:17
  二次供水设施存问题必须进行设施改造
 
  14日,记者从市水务局获悉,《东莞市水务局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实施细则》(下称细则)已于本月起实施。细则明确,已建住宅小区或楼宇的二次供水设施,如在运行中发现原设计不合理或者设施老化等原因并导致发生供水污染事故、漏损严重或水压严重不足等情形,建设单位(产权人)必须进行设施改造。
 
  据悉,二次供水是指单位或个人将城市公共供水或自建设施供水经储存、加压,通过管道再供用户或自用的形式。目前,此方式几乎全部应用于小区高层供水。细则明确,已建住宅小区或楼宇的二次供水设施如存在以下五种具体情形,必须进行设施改造。其主要包括不符合相关国家规范、规程及标准要求,在运行中发现原设计不合理或者设施老化等原因并导致发生供水污染事故、漏损严重或水压严重不足,采用国家已淘汰、明令禁止或未获卫生许可设备或材料,采用管道泵直接从市政管网抽水加压或未经审核影响市政供水稳定或安全的加压设施以及生活饮用水与其它用水混用等。
 
  根据细则,二次供水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供水企业不予供水。二次供水设施应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洗、消毒和水质常规检测。(记者 秦小辉)(来源:羊城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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